第四百八十五章:总有一款适合你!
给大家科普完重要的法律知识点之后,最后罗飞总结道
所以你会发现在这个案件中,涉案的外挂软件的实质功能
呢,它似乎呢?是在为游戏的消费者提出超出游戏规则范围
的额外帮助,这起到了游戏辅助工具的一种效应,或者说他
修改了网络游戏程序的代码数据,或者增补了网络游戏软件
的功能,那好像都属于对网络游戏的一种修改,所以大家觉
得外挂到底是对游戏的一种复制还是修改呢?这确实是蛮值
得研究的。
是啊,罗老师,这俩个定义实在是太相近了,一不小心就
分辦不清。
游戏最大的外挂是官方的氪金系统
开挂是影响公司做生意等于犯罪!
罗老师,人生开挂算不算犯法?(滑稽)
氪金:我是谁???
官方修改器:蓝绿。
使用外挂就坐牢有点过分了,罗老师一直强调刑法是最严
厉的法律,不能滥用。
罗老师,汉化补丁也犯罪??
官方外挂:460.”
22"这是真硬核内容啊,感觉学到了好多有用的法律知识
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钞能力:永远的外挂!!
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单机游戏算作弊,修改软件内容
,只不过对游戏环境危害小而已。
我知道了罗老师!只有氪金オ是正道!!
正道的光洒在大地上!“
植物大战僵尸beta版骂骂咧咧退出了直播间。
现在的外挂普遍是修改,而不是复制,现在复制的那种已
经很少了。
罗老师,如果是单机游戏,我把它买下来了,是不是能随
便我开外挂或者是修改?
读书人的事情那怎么能叫抄袭呢?以学习研究名义复制修
改不违法,不违法。
我认为不仅仅是修改,而是复制加修改,毕竟不不复制
怎么改?对?
小丑:张三竟是我自己?
先生,你不要着急,总有一款是适合你的
哈哈哈哈罗老师,那物理外挂怎么说?
明白了,脚本不犯法!
正在直播间的网友们讨论的热烈的时候。
罗飞话锋一转道。
但是嗷,那些经营外挂游戏的别高兴太早,因为侵犯修改
权同样构成犯罪,只是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是别忘记了,
这叫做非法经营,对于互联网上的出版发行,说报纸、期刊
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所以法院最后就认为啊,谈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出版行为。
罗飞的话音刚落,直播间的网友们就纷纷刷起了統一的弹幕
总有一款刑法适合你!!
总有一款刑法适合你!
总有一款刑法适合你!!
虽然谈某并没有侵犯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但是他依然
侵犯了网络游戏权利人的作品的修改权!所以依然是构成犯
罪,谈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出版行为!
逃是逃不掉的,一种罪名不成立,没关系,咱换一种罪名,
我国的刑法条文非常多,总有一款刑法是适合你的!
此时的直播间网友们表示,大快人心!坏人终将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