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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五章:总有一款适合你!

    给大家科普完重要的法律知识点之后,最后罗飞总结道

    所以你会发现在这个案件中,涉案的外挂软件的实质功能

    呢,它似乎呢?是在为游戏的消费者提出超出游戏规则范围

    的额外帮助,这起到了游戏辅助工具的一种效应,或者说他

    修改了网络游戏程序的代码数据,或者增补了网络游戏软件

    的功能,那好像都属于对网络游戏的一种修改,所以大家觉

    得外挂到底是对游戏的一种复制还是修改呢?这确实是蛮值

    得研究的。

    是啊,罗老师,这俩个定义实在是太相近了,一不小心就

    分辦不清。

    游戏最大的外挂是官方的氪金系统

    开挂是影响公司做生意等于犯罪!

    罗老师,人生开挂算不算犯法?(滑稽)

    氪金:我是谁???

    官方修改器:蓝绿。

    使用外挂就坐牢有点过分了,罗老师一直强调刑法是最严

    厉的法律,不能滥用。

    罗老师,汉化补丁也犯罪??

    官方外挂:460.”

    22"这是真硬核内容啊,感觉学到了好多有用的法律知识

    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钞能力:永远的外挂!!

    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单机游戏算作弊,修改软件内容

    ,只不过对游戏环境危害小而已。

    我知道了罗老师!只有氪金オ是正道!!

    正道的光洒在大地上!“

    植物大战僵尸beta版骂骂咧咧退出了直播间。

    现在的外挂普遍是修改,而不是复制,现在复制的那种已

    经很少了。

    罗老师,如果是单机游戏,我把它买下来了,是不是能随

    便我开外挂或者是修改?

    读书人的事情那怎么能叫抄袭呢?以学习研究名义复制修

    改不违法,不违法。

    我认为不仅仅是修改,而是复制加修改,毕竟不不复制

    怎么改?对?

    小丑:张三竟是我自己?

    先生,你不要着急,总有一款是适合你的

    哈哈哈哈罗老师,那物理外挂怎么说?

    明白了,脚本不犯法!

    正在直播间的网友们讨论的热烈的时候。

    罗飞话锋一转道。

    但是嗷,那些经营外挂游戏的别高兴太早,因为侵犯修改

    权同样构成犯罪,只是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是别忘记了,

    这叫做非法经营,对于互联网上的出版发行,说报纸、期刊

    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所以法院最后就认为啊,谈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出版行为。

    罗飞的话音刚落,直播间的网友们就纷纷刷起了統一的弹幕

    总有一款刑法适合你!!

    总有一款刑法适合你!

    总有一款刑法适合你!!

    虽然谈某并没有侵犯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但是他依然

    侵犯了网络游戏权利人的作品的修改权!所以依然是构成犯

    罪,谈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出版行为!

    逃是逃不掉的,一种罪名不成立,没关系,咱换一种罪名,

    我国的刑法条文非常多,总有一款刑法是适合你的!

    此时的直播间网友们表示,大快人心!坏人终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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