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人来了,什么客人呀?”
罗斯·加利亚诧异地说道,“是有人在这里打猎么,溪水河农场是老板你的私人农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别人不经允许到你的农庄来,就是侵犯你的私有财产,你可以报警,也可以开枪驱逐对方,如果对方不识趣的话,你可以直接击毙他们。”
“有人进来可以直接击毙!”
孙小平不由的吓了一跳,老霉这边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还真的是不遗余力呀!
他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说是有人晚上在酒吧喝酒喝醉了,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走到了邻居家的院子里,结果被邻居毫不犹豫拿枪毙掉了。
那个邻居没有受到半点处罚。
因为那个醉酒的人闯入邻居家,就是侵犯了邻居的私有财产,他有权选择开枪。
醉酒的人算是白死了。
他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放心吧,来的不是偷猎客,是一头棕熊。”
“棕熊!”
黑哥们老虎诧异地说道,“不会是之前跑掉的那一只吧!”
之前他们在半山腰的小溪边就看到了一只棕熊,不过在老虎他们开枪猎杀野鹿的时候,那只棕熊跑掉了,所以,老虎才会这么说。
孙小平肯定地说道,“不是那一只,之前跑掉的那只棕熊没有这只大呢!”
大家迟疑的向着四周看了看,却根本就没发现孙小平所说的那只棕熊在哪里。
“孙哥,你说的棕熊在哪里呀!”
何昭吉诧异地说道,“为何我没有发现呀!”
罗斯·加利亚也疑惑地说道,“是呀,我也没发现这头棕熊,老板,是不是你看错了。”
“我会看错?”
孙小平不屑地哼了一声,然后伸手指了指野猪群左面的山林,说道,“那头棕熊就在野猪群的左面,离野猪群大约有一百米左右。”
大家顺着他指着的方向看了过去。
山野的空气清新透明得没有一丝杂质,能见度极高。
只见左前方是一个很像中字形的坪地,一条细细地山泉,就像是中字的那一竖,将长方形的坪地隔成了东西两块,在坪地的东面,一只大棕熊正慢腾腾地开始横渡山泉,向着不远处的那群野猪走去。
这是一头年轻的成年大棕熊,全身的皮毛散发着银色光芒呈现灰色,站立起来的它,足足有两米多,体重起码得有五六百公斤,如同天神一般,威风凛凛。
“我去,真地有棕熊!”
一行人除了孙小平以外,全都吃了一惊。
由不得大家吃惊。
这时候,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山林里食物多多,棕熊的身上裹慢了脂肪,熊掌格外肥实,与鹿茸、虎骨并称三宝。但棕熊性格暴烈,愚钝固执,不太好惹。森林里有“宁与虎豹搏斗,不和老熊周旋”的说法。一旦惹恼了大棕熊,它决不会像其他猛兽那样估量形势能逃则逃,它会不顾三七二十一地纠缠住你拼命,哪怕肚肠流了一地,只要还有一口气,是决不肯罢休的,简直天生就是个拼命三郎,敢死队的料,在战场上当炮灰最合适。
最让人发怵的是,大棕熊夏天也跟野猪一样,喜欢靠在松树上蹭痒,被太阳晒化的松脂涂满它的身体,它觉得难受,又跑到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沙滩上去打滚,一层沙子一层松脂,层层叠叠,就像披挂了一件古代武士的铠甲,又像是穿了一件现代警察的防弹衣。
孙小平他们一行中只有五个人带了枪,枪支全都是手枪,这种枪威力很低,除非打在头部,否则极难一枪就把狗熊撩倒。
要知道,受了伤的大棕熊简直是一个丛林中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