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汩汩’,向东流淌。 两岸路灯明亮,一辆辆的车子在沿江路上亮着车灯行驶,天空繁星和弦月,倒映着大河,大河南岸桃花山庄后面,群山逶迤,如同一头头奔腾的怪兽,—— 黑夜掩盖了太多的丑恶和污秽,把世界装扮成缀满宝石的黑天鹅绒。 黑色的纯净和亮色的透明。 乘着酒劲儿,张顺顺着江水,朝着江心手脚并用的奋力游去。 浑身暖融融的,充满了蓬勃的力量。 在这个世界,还活着的人。 父亲,母亲,莫孩儿,这是他有限的几个亲人。 赵长安,是他唯一的兄弟。 还有那个全心全意精心呵护,却碎裂了的,定窑白瓷。 而在初八那天的晚上,钱小勇搁在ktv包间茶几上面的那个手机,成为了张顺这一个多月以来的心病。 虽然结局完美,张顺却骗不了他内心深处最真实的黑暗世界。 那天晚上,他唯一的兄弟赵长安,眼看着就要落进夏武越和乔三这帮人设计的伏杀。 自己却明明猜到了,却不敢打出那个电话。 只是把自己缩进乌龟壳里,冷眼旁观。 他如此怯懦,就是怕自己打出电话,万一被夏武越这些人一旦知道,就会砸碎自己最心爱的白瓷。 现在结果自己不打,白瓷却依然碎了! 今晚张顺一直拨打赵长安的手机,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就是为了跟赵长安说一句话,九个字。 埋藏在他心里很久,很久的九个字。 江水渐渐凶猛,‘汩汩,汩汩~’ 张顺身上的力气越来越少,手脚开始酸软,身体渐渐感觉到了江水的寒冷。 ‘小伙子,这个季节里面的水可冷得很。’ 他现在可以确定的是,那个嘴里叼着烟的老女人,没有骗他。 “早,咳咳,知道,咳,就不把卤牛肉和酒,咳咳咳,丢进桃花江祭奠了。” 张顺在奔流的江水里,随着水流载沉载浮,咳嗽着说笑。 然而遗憾的是,这个其实没啥笑点的笑话,他只能一个人讲,讲给他自己一个人听。 身上越来越冷,然而大脑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敏锐清晰。 这一刻,一生往事,电光火石。 千万画面和片段,在张顺的脑海里面波起波荡。 最后,完全集中在几次和赵长安的对话中。 “顺子,跟我去明珠吧,浪奔浪流,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咱们兄弟齐心协力,在明珠闯出一份大事业!” “靠,你就去上个学而已,搞得你好像是要去明珠滩混社会一样!老老实实的当你的大学生吧,我在这里舒服得很;宁当鸡头不当牛尾巴,这话你没听过?” “你个屁的鸡头,不过一个小马仔而已,别把自己拔得这么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听我的,山城不适合你,明珠才是你我兄弟大展手脚,成就一番超凡事业的广阔天地。” “呃~,别拽词了好不好,我靠,你想麻死我呀?不说了,喝酒,喝酒!” “羡慕个屁!别再在那山旮旯里面趴着当井底蛤蟆了,快来明珠哥带你发财,让你这个土炮见识见识大城市的漂亮姑娘。” “兄弟,别在山城鬼混了,来明珠,我保证你三年以内,至少身家百万!” “安子,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你麻,你特么的自己都顾不得自己,这么高尚,要当护国将军么?” 自从去年高考以后,自己从南边回到山城,赵长安就一次一次不厌其烦的劝说自己去明珠。 莫非他已经看出了什么? 张顺又想到了夏武越现在还只能躺着,那断了的肋骨,贯穿的大腿,断了的右臂。 只觉得快意无比。 在这一刻,大脑分外清晰的他,突然就有了一种明悟。 夏武越和乔三的车祸,就是自己兄弟赵长安做得! “兄弟,干得漂亮!” 张顺努力的游着,一波一波的浪水不断的把他淹没。 他大口呛水,又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