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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

    “之前,你说你认识我十五年了,是什么意思?”许琅问道。

    “你还记得阿奎吗?”常萍反问道。

    “阿奎?”

    听到这么名字,许琅皱起了眉头,转过头,看了一眼常萍,开始思索起来。

    “他叫常奎,是我哥哥。”常萍解释道。

    许琅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有想起常奎是谁。

    “十五年前,你从警校出来,开始执行卧底任务,顺手破获了一起贩毒案件,我哥哥就在里面,他被你们警察开枪打死了。”常萍说道。

    “十五年前?贩毒的毒贩?”

    经过常萍的提示,许琅开始思索着十五年前的事情。

    十五年前,许琅大二,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被陆晔选中,出去执行卧底任务,其实,一般警察去卧底,都会派一些经验丰富的老警察,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经验丰富,可以应对很多危险和试探,在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他们会随机应变,当然,在执行一些特殊任务的时候,也会采用新人,但是,这样的次数很少,理由也很简单,一来新人经验不足,很容易露出破绽,而一般需要警方去卧底的犯罪团伙,往往都很聪明,也很狡诈,至少稍微有些破绽,那卧底任务就是失败,而失败的代价,往往就是死亡,二来,新人去执行卧底任务,很容易变色,到不是说这些新人意志不够坚强,而是因为见过了太多的黑暗,很容易被通化,老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都是有道理的。

    许琅在执行卧底任务的时候,就多次遭遇危险,好几次就差点暴露了,如果不是有人帮他打掩护,许琅估计还没有毕业,就凉凉了。

    一般执行卧底任务的时候,他们是不能节外生枝的,不能去管其他事情的,哪怕那件事影响很大,能不管就不管,当然,警察毕竟是警察,尤其是新人,在看到这些不好的事情之后,都会下意识的想要去管一管,而有的人管了之后,他们没事儿,而有的人管了之后,就会导致任务失败,从而把整个计划破坏,也有的人会因为一件小事儿,就被识破,从而牺牲。

    许琅在执行卧底任务的时候,就曾经做了一件多余的事情,那就是他发现了一个贩毒团伙,该团伙当时在S市很大,缉毒警察多次想要端掉这个团伙,都没有成功,而许琅无意间发现之后,通知了警方,把该团伙一举打掉。

    想到这,许琅想到

    了一个人,一个少年。

    那是十五年前的一个下雨天,一个全身纹着纹身的混混,打着一把伞,走在街道上,很多看到这个混混的人,都纷纷避让,不敢跟他靠近。

    就在那条街道上,一个举着小书包,奔跑在全是雨水的街道上的小女孩出现了,她撞到了这个混混,一开始,她也很害怕,不停的道歉,然而,混混什么都没说,举着伞,牵着小女孩的手,把小女孩送回家了。

    那一天,许琅恰巧看到了这一幕,也是那一天,许琅发现了贩毒团伙的秘密据点,于是,他做了一件多余的事情,选择了报警,举报了这个秘密据点。

    三天后,该团伙被警方打击掉,而毒贩和警方发生了枪战,最后死了一些人。

    三天前,许琅看到的那个送小女孩回家的小混混,就在其中,他因为拘捕,最后被警方击毙了,从头到尾,许琅都不知道那个混混叫什么,也从来没有和对方见过面。

    想到这,许琅转过头,看着常萍说道:“常奎就是那个毒贩?”

    常萍点点头,说道:“是的。”

    “你知道举报他们的人是我?”许琅又问道。

    “我当然知道了,因为我当时就在场,只不过,你关注着警方的行动,而我关注着你们。”常萍解释道。

    闻听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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