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什么?”

    “大口吃肉?”

    “大口喝酒?”

    “还顿顿有肉吃?”

    听完路漓的话后,一群山贼窃窃私语,疑惑而又惊奇。

    “这不是我说的,是他说的。”

    路漓伸手一指,非常无辜的往后退了一步,把舞台都留给了荆哲。

    荆哲笑笑,跟大家挥手致意,心里还想着这群山贼对他这个即将大幅度提高他们物质生活的救世主必定充满了感激和崇拜。

    但结果却是大相径庭。

    “就他?”

    只见他们动作整齐划一的斜了荆哲一眼,然后冷笑连连。

    “呵呵。”

    “……”

    要不是为了离开这里,荆哲保证绝不会带这群傻货过上“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好日子。

    就冲他们这贱兮兮的模样,活该当一辈子吃青菜吃到发绿的山贼!

    “你们不信?”

    荆哲压着火气,“和颜悦色”道。

    “不信。”

    众人也不怕他,齐齐点头。

    “天天吃肉,咱们山上二百多口子人,一个月不得二三十两银子?”

    “还有酒呢!就算喝最差的浊酒,也得四五两银子哩!”

    “咱们平时过年过节都不敢敞开了吃,还天天喝酒吃肉?”

    你一言我一句说个不停,但话里的意思无非透露了一层意思:你说的,我们不信!

    “憨憨,你信吗?”

    憨憨挠头,闷声道:“俺只知道城里那些当官的和大户人家才能顿顿有肉吃。若是咱们山上也能这样,那山下的百姓不都跑上来了?”

    “哈哈,看看老吴都没那么傻!”

    众人拍着憨憨,还不忘嘲讽荆哲两句。

    让这些山贼吃上肉的初衷并不是改善他们的生活,而是为了离开这里。

    这么一想,荆哲也懒得跟他们置气,淡淡一笑,“你们看着吧,要不了多久,我就能让山上的人都吃上肉喝上酒。希望那个时候你们还记得今天说过的话。”

    “呵,你若真能让我们过上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我就——”

    “你就如何?”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胖如肉球、满脸络腮胡的男人,犹豫片刻,才放声说道:“那我就把住在城里的妹妹许配给你!”

    “敢问令妹…”

    鉴于这货的相貌如此骇人,荆哲很想问问他妹妹的模样如何,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我妹妹跟我有几分像处,可是漂亮的很!而且能吃能喝,以后好生养哩!”

    不等荆哲说完,男人就颇为自豪的介绍起他的“漂亮”妹妹来。

    荆哲听完,冷汗直流。

    这尼玛…恩将仇报啊!

    劳资费劲让你们过上好日子,你却不想让劳资过好日子,属实歹毒!

    “这个…就不必了吧。”

    把额头上的汗拭去,荆哲一脸小心。

    “你不用担心占我便宜!只要你能让我们过上你说的那种日子,我就算吃点亏,把妹妹嫁给你又有何妨?”

    胖球说完,一身的大义凛然。

    “我还年轻,这种便宜还是让给憨憨…”

    “俺才不哩!”

    想来憨憨是见过胖球妹妹的,都不等荆哲说完他就跳出来拒绝,语气颇为嫌弃。

    “呵呵,就算你想我还不答应呢!”

    被憨憨拒绝的如此干脆,胖球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俺不想。”

    “老吴,你要能娶到我妹妹,你家祖坟就冒青烟了!”

    “俺不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