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浪费了一剑的时间和一剑的气力。
他要帮他的同伴做最后一点事情。
后人很少提及郑府发生的这场血战,因为这场战斗的结果是强权暴力战胜了正义,这场战斗也暴露了人性的许多丑恶面,但偶尔还会有人凭吊这个头戴纶巾的书生,还有那柄吴钩。
高大健壮的络腮胡已趁着同伴牵制住黑衣剑客的机会快步上阶,只要他走上前,他的两个同伴一定会跟来,他们三人出手,郑俨必死无疑。
他是六镇起义的幸存者,一场被残酷镇压的叛乱里,唯一神智偶尔清醒的幸存者。
他的家人都已经饿死,在饥荒和暴乱中,他吃了四个人。
一个是欺压流民的兵士,一个是行将就木的老者,一个是怀胎七月的孕妇,还有一个就是孕妇肚子里的孩子。
人总得活着,可一旦活着就要舍弃良知和人性,你又会怎么选?
洛阳繁华如旧,仿佛千百年来不曾变过,只要洛阳有一天的繁华,北魏王族就拥有一天的盛世。繁华总能掩盖一切,掩盖危机,掩盖叛乱,掩盖贫穷,掩盖丑恶。
北魏的大权交付给了一个鼠目寸光的女人,只要成为这个女人的面首,旁人奋斗一生不得的东西,顷刻间他就全部拥有了。
这算不算一种不公平?
江湖本就是不公平的,人生本就是不公平的。
他现在要用他的拳头,用他的短刀,执行他的公平。
穿灰黄色麻布衣服的人落败了,落败对于他们而言只有一种结果。
死亡就是结果。
但他死死地抓着黑衣剑客刺入他腹中的剑,他只是不明白,自己的刀也砍在黑衣剑客的手臂上,为什么黑衣剑客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
世上真的有不怕疼痛的人吗?
络腮胡登上了最后一级阶梯,他已确确实实地站在了郑俨面前,他的右拳已经出手,郑俨用双掌抵挡,但这一拳势沉,还裹挟着另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郑俨被击打得往后滑了些许距离。
一击得手,络腮胡看到了希望,这么多同伴的牺牲,终于给了他杀掉郑俨的机会。
可他忽然感觉到,有两样坚硬冰冷的东西扎进了自己的体内,充满力量的四肢在那一刻变得软弱,变得疲倦。
初新已奔跑跳跃得要发疯。
他在僧人倒下时就发现,紧挨着络腮胡的两个人各往后挪动了一步,起初他只是怀疑,可很快这种怀疑得到了验证。
络腮胡的背上,插着两柄钢刀,正是紧挨着络腮胡的两个人下的手,看起来衣着最普通,最不引人注目的两个人,正适合作为郑俨最后的杀招。
络腮胡跪倒在地,连粗气也不敢喘,他怕大口喘气会加速自己生命的流逝,他唯一敢用力的部位是他的眼睛,圆睁着,试图将尽可能多的东西摄入视野,试图去理解身后发生的事情——同伴的背叛。
人为什么会背叛?
是对方开出的条件太过丰厚吗?
是因为信仰不够坚定吗?
是遭受到了不可回绝的威胁吗?
郑俨凑到了他面前,络腮胡想伸手扼住郑俨的咽喉,双臂却怎么样也抬不起来。
郑俨用右掌拍了拍络腮胡的左脸,压低声音道:“我根本不是郑俨,下次杀人,找准点儿。”他的手掌还有些酸麻,但他知道,他的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了。
络腮胡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发出,他残存的气息已不容他说出完整的话:“你……”
他本来还拥有支持自己的力量,可在听完这句话之后,他却只想早些死去。所有的刺杀,所有的牺牲,因为郑俨对他说的这一句话失去了意义。
郑俨冷笑着。
初新终于来到了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