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
狼群中的王!
罗晟细细琢磨着这个绰号,随后点头回答道:“好,以后我的绰号就叫‘狼王’。”
“老大,你的绰号叫‘狼王’,那我叫什么啊?”徐子麟看到贝莎给罗晟想了绰号,而没有人提及自己,顿时就急了,“我总不能以后也叫‘菜鸟15号’?这也太难听了,一点也不威风。”
“那就把‘菜鸟’去了,就叫你‘15号’?”
贝莎拧开一瓶矿泉水,故意开起了徐子麟的玩笑。
“15号?”
徐子麟眨了眨眼,仔细琢磨了一下,嘀咕道:“这不是《七龙珠》人造人的名字吗?不好,那里面的人造人不是被吃了就是被杀了,唯一活下来的,还是个娘们,不吉利。”
“那就叫‘狈’。”
波德罗夫斯基也是开起了徐子麟的玩笑,说道:“你老大是‘狼’,那你就当‘狈’……”
“合起来正好是‘狼狈为奸’?屁股一抬,我就知道你想拉什么屎……”
徐子麟翻了个白眼,朝波德罗夫斯基竖起一根中指,自顾自琢磨了一会儿,倏的一下从床上站起身来,“有了!我绰号就叫‘树袋熊’!”
听到徐子麟自己琢磨出来的绰号,所有人全都满脑袋黑线的看着他。
本来以为他琢磨了半天能琢磨出一个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绰号,结果就这?
“是不是觉得我这个绰号很好听?让人眼前一亮?棒呆了?”徐子麟看着周围其他人,一脸兴奋地问道。
“棒!实在是棒!棒呆了!”
罗晟对着徐子麟竖起大拇指,说道:“我从没听过这么棒的绰号,你以后行动的时候,如果在头上戴一个熊耳朵的发箍那就更棒,更贴合你的绰号了。”
罗晟的“称赞”顿时让徐子麟的脸一黑,随后一脸傲娇的说道:“我不管,我就要用‘树袋熊’当我的绰号,你们谁劝我都没有用,我是绝对不会改的!”
“你喜欢就好。”
这次罗晟没有再开玩笑的意思,说道:“绰号而已,自己喜欢,方便记忆就行。”
罗晟这句话还真不是信口胡说。
佣兵界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绰号,甚至在人看来很不吉利的绰号。
比如一名先前在“狩猎场”中,跟着马赛尔试图“狩猎”自己的佣兵黑伍德,从波德罗夫斯基的口中得知,他的绰号是“癌症”。
对于绝大数人来说,“癌症”绝对是个不吉利,甚至连提都不想提及的存在,更别提把它作为自己的绰号,作为自己另一个名字来使用。
可黑伍德却是把“癌症”作为自己的绰号,在佣兵界活跃;因为他曾经罹患癌症,在医生都不看好他术后预期的情况下,痊愈活了下来。
“那我觉得‘艾滋’这个绰号可能更适合我。”
罗晟用开玩笑的语气,把自己在达里奥“屠宰场”的经历说了一遍。
“艾滋不好听,我觉得梅毒更好。”
徐子麟拍了拍罗晟的肩膀,脸上的神情那叫一个一本正经。
“滚!”
罗晟瞪了徐子麟一眼,抬脚就要往徐子麟屁股上踹去,却比徐子麟眼疾脚快跑开。
“既然菜鸟1号和菜鸟15号的绰号问题解决了,那么我们是时候开诚布公了。”
贝莎拍了拍手,中断了罗晟和徐子麟之间的打闹,说道:“大家来到这里,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目的。
有人是为了‘上帝之手’而来,有人是为了‘x’行动部队而来;至少我们这里都是为了‘x’行动部队而来。”
贝莎那双如蓝宝石般美丽的眼睛,环视过营房中的所有人。
“那就我先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