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地,爹地,吃早餐吗?你又熬夜了?还是没有灵感吗?”
一声声小女孩的声音,传进了杜克的耳中。
“谁在叫我?爹地?我哪儿来的女儿?”
头晕晕的杜克迷糊中从一张书桌上爬了起来,睁眼一看,“这是哪儿?”
眼前是一间陌生的书房,自己正坐在正对着门的一张书桌后面,桌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没有熄灭的屏幕上光标一闪一闪,文档上标示着“德里克-斯道姆”的标题。抬起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咝,这不是我昨晚刷的剧《灵书妙探》中理查德-卡塞尔的书房吗?”
这时,一个满头红色长发,皮肤白的耀眼的小姑娘端着一杯咖啡走了进来,“爹地,你昨晚又通宵熬夜了?没灵感就没灵感吧?可是也不能就在书桌上睡啊!”小姑娘一边说,一边笑眯眯的把咖啡递了过来。
“阿历克西斯?”
杜克一脸懵逼,脑袋嗡嗡作响。
“爹地,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差?”
“哦,没事,大概是熬夜写书,又是在椅子上睡着了,有点不舒服。没事没事,你先吃早餐吧!”
自己那脱口而出的一口标准纽约腔让杜克用了好大的毅力,才让自己不从椅子上跳起来,连忙对自己的‘女儿’说道。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先让‘女儿’离开,再来印证一下自己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答案的那个事实。
“那好吧,我上午9点还有化学实验课,已经快8点了,我就先走了,你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吉娜不是没催你交稿吗?别把自己身体熬坏了!”阿历克西斯放下了手里的咖啡,又顺手合上了笔记本电脑,走到杜克身边,手臂环绕着杜克的脖子,亲昵的说。
“ok,ok,你去吧,零花钱还有吗?”杜克有点不太习惯小姑娘的亲昵,连忙说道。
“嘻嘻,你的钱包在外面客厅的外套里,我自己会拿的。”
阿历克西斯笑眯眯的说道,然后亲了自己老爸一下,“我先走了哦,你好好休息一会吧!”
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的出了家门,杜克才长出了一口气。
“冷静冷静,我得好好想想……”
看着再次冷清下来的家,杜克的思绪回到了意识模糊之前……
杜克,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一名大龄80后,当过兵,入过党,退役后又重新考入了大学,不知是不是军队让自己开了窍,一口气就把本科和硕士一起读下来了,毕业后的工作也是一帆风顺,唯一的遗憾就是快40岁了,还是孑然一身。
除了工作,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和追剧,不是因为杜克是宅男,而是心大的杜克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还是很不错的。虽然经常也会幻想一下,要是有不同的人生,又会怎样?
昨晚因为第二天是周末,独自在家的杜克打算好好看看书追追剧,好书倒是有,但剧却没什么好的,无奈之下,打开了《灵书妙探》这部他最爱的老剧。
之所以爱这部剧,是因为他很羡慕这部剧的逗比男主角理查德-卡塞尔,事业成功,有一个可爱机灵的女儿,还能和魅力无双的大长腿小姐姐凯特-贝克特一边打情骂俏一边破案。每次看这部剧,杜克都觉得卡塞尔大兄弟让自己嫉妒的质壁分离,面目全非。
昨晚,熬夜刷剧的杜克在意识模糊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我要是理查德-卡塞尔,该多好啊……”
“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幻觉也不是我在做梦!嗷……”被无意识拿到嘴边喝了一口的咖啡烫的跳了起来的杜克,已经确认自己中了大奖!自己,真的成了理查德-卡塞尔,刚刚出门的那个,也真的是自己的女儿阿历克西斯.
“哈哈哈哈,感谢,谢谢你们的穿越大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