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即使最好的奇布查长布,也比不上这些异乡人的万一。他甚至看到,有人穿着用金子织成的袍子。

    没错,就是刚刚来到主人营地的那两个老人。

    他们的衣服居然会闪光,有着黄光的光泽,和血头无法形容的质感。

    而这些都还不够震惊,当那个可能是他主人的少年递过食物的时候,.血头的目光再也无法从盛装食物的器皿上移开。

    天啊!像雪花一样白,比金银还要闪亮,与任何珍宝都不相同。

    血头不敢用它来吃饭,宁可捧着食物。

    尽管那个少年主人露出错愕和鄙视的眼神,尽管托尔特克人是最优雅的部落。

    只有野人部落才用手进食,他们有陶碗和木勺。

    食物很美味,比部落里的奴隶吃的要好,甚至比烤肉和玉米汤更容易下咽。

    血头一边吃,一边偷偷地打量着这群神秘而又强大的异乡人。

    他们要是这里建立部落吗?那遭殃的可不只自己,整个部族都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

    ——————————

    赵维看着自己的俘虏有些哭笑不得。

    语言不通,加上猜也猜得出来,他是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用碗吃饭的,干脆就由着他去。

    一边端着碗小口慢吃,一边与江钲、张世杰闲聊。

    “我估计附近应该有一个很大的聚居地,否则不会一围就是几百个土人。不知道两位是什么打算?一但接触,是不是要打?”

    张世杰一怔,赵维的语气可不像是随口一问,好似颇为认真。

    “怎么,宁王怕和这些土人交仗?”

    “呵呵。”赵维干笑,“还真不怕。”

    说着话,让王胜把带回来的一把石矛拿过来。

    张世杰一看,颇敢意外,“这......”

    这也太寒酸了吧?如果当地人都用这种武器,那还真没什么可怕的。

    但是,宁王显然知道敌手不可怕,为什么还有此一问呢?

    “宁王有话,不妨直说。”

    “嗨。”赵维一叹,“本来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打与不打,其实关键不在于当地人如何,关键还是相公们怎么想的。是在此生根,还是真的只是补给,之后另寻它地。”

    没到美洲之前,大伙儿都是两眼一摸黑,出于未知,谁也没考虑过要选择怎样一个环境做为落脚点。

    而现在到了美洲,这件事却是不得不想的问题,而且迫在眉睫。

    不光赵维在思考,朝堂的相公们都在想这个问题。

    江钲见赵维那神情,显然是有自己的看法,便道:“宁王确是说在点子上了。此事陆相与我等意见尚不统一,倒想听听宁王怎么想的。”

    赵维暗笑,你们要是统一了,我也不提这个茬了好吧?

    “什么我怎么想的?我就一混蛋,怎么舒服怎么来,都是听我爹说的。”

    “哦?”二人放下碗,“那成王是何意见?”

    赵维不急说话,“咱们分析一下哈!”

    “咱们现在的这个地方,皆是低矮丘陵,且雨水充沛、气候怡人。我刚刚与俘虏有过一点交流,方圆百里也只有他们一个部落。如果咱们在此处生根,不失上上之选,但也不是全无坏处。”

    “嗯。”江钲点头。

    赵维说的很对,这里确实不错。近海有鱼,有林有水,还有大片的可耕田地。

    “那宁王说说坏处。”

    “坏处?”赵维挑眉,“坏处也不少呢!”

    “第一,就是太他娘的容易了。”

    二人听了,不由一怔。

    只见赵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