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我站在顺河街头的时候,仍然能感觉到一种情绪,这情绪不断刺激着我的肾上腺,以至于胸中不由自主的涌起一阵阵莫名的悸动。
顺河街一如既往的繁荣,高楼林立,鳞次栉比,错落有致,人流如织,熙熙攘攘,往来不绝。
经过我眼前的美女长的也比以前街上的女人好看的多,都是瓜子脸、柳叶眉、狭长的眼睑、小巧的嘴巴、微微绯红的脸膛、高丛入云的胸脯、欲露微露的肩膀……以及纤细洁白但结实如玉的大腿!
如你所知,现在的我仍然是那个老婆跟人跑掉很多年以后,却依然长期加班,长期出差,长期在领导心目中好欺负但并不咬人的狗。
周末以及不出差和不加班的时候,我会开车行驶五十公里回到位于另外一个城市的家,去和我上寄宿学校的儿子共享天伦之乐。
我在单位所在的城市边缘,一个叫顺河街的地方有一间宿舍,隔壁住着我的同事老樊一家三口。
老樊对我不满意的地方是我因为评上了高级工程师所以分到的宿舍和他家大小户型一模一样,即使这是在楼上的胖子领导一分钱不出就能一个人霸占一座二层小楼的情况下。
我对他不满意的地方是他每天在我下班的时候总是在阳台上放最大音量的隔壁老樊的歌,并且总是在我面前炫耀他那个看到我时眼睛像是一泓秋水的漂亮媳妇。
我隔壁办公室是年轻但并不貌美的小王,她喜欢和包括领导在内的所有人吃饭-只要不是她买单。所以她的身材在毕业三年后有了质的飞跃,呃,我是指质量的质。
曾经有很多人开过我和小王的玩笑,因为她总是蹭我的车,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还喜欢和我坐在一起。
但我知道她不过是不喜欢一群有妇之夫老往她身边凑,虽然她喜欢众星拱月的感觉,但毕竟被他们身后的眼睛盯久了是真会死人的。
我们的领导是一个长相丑陋、穿着土气、疑心重重,却总是好为人师并喜欢表现出自己拥有耿直性格的胖子,他总是觉得自己是单位的土皇帝,以至于他抬着下巴看人的时候那颐指气使的神情像极了蜡笔小新。
在这个城市中我唯一喜欢的人是一个叫兰可可的酒吧的老板。
在某一个秋风宜人的傍晚,我走进了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遇到了这个既是老板又是调酒师的女人。她年轻却又不年轻,老练却又不老练,世故却又不世故……好吧,确实我对她的印象只是停留在她的美貌和她给我倒的那杯叫做血色残阳的酒上(见《在秋夜的路灯下颤抖》)。
这杯酒不醉人,却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忘记了这件事。我是指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和这个面色冷峻的女人。
我所在的单位除了给我支付我的劳动所得外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有一个食堂,而食堂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在工作日会提供一天三顿质量堪忧但便宜到令办公楼左右小饭馆老板心灰意冷,甚至严重怀疑自己青春年少时在夕阳下对着大河发过的“努力、奋斗、当个有钱人”的誓言的饭菜。
于是每天傍晚食堂都会充斥着象我这样的单身汉和那些懒惰到不想在饭桌上享受家庭温暖的中年男女以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隔壁二大爷家穿着运动服样式校服的土鱼二丫!
每天下午五点半到六点半,满满当当的食堂会迫使我和他们当中的七个人坐在一张八仙桌上吃饭,这让我总感觉自己是某个满载而归的远洋渔船船舱中的一条沙丁鱼。
然而也因此我知道了整栋办公楼所有的小道消息和除我之外从楼上的胖子到我隔壁小王的全部花边新闻。
不回家的每天下午,我吃完饭后都会徒步回顺河街的宿舍。
于是在那个凉风习习,空气中弥漫着微甜的栀子花香味的傍晚,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