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赚钱,可必须得有过硬的本事才行!
没本事的人,最好老老实实的赚钱,要是想赚快钱,往往会把命都搭进去,
巨鹰们撕碎了一只野猪,它们吃饱后,飞走了,留下的尸体被秃鹫们啄着。
“厉害。”汴梁赞叹。
他前世看过动物世界,他知道鹰虽然厉害,但是没有鹰会捕食野猪,尤其是成年野猪。
“是领地鹰。”唐帅说,“只有那些家伙,才会成群结队的捕猎,也只有那些家伙,才能轻易的杀死野猪。”
嗯,汴梁点着头,他不再看猎鹰场里面的景象,转头往森林深处看去,那边是一片黑暗。
他等的是黑暗中的光明,如果薛慕澜此刻从黑暗中走出来,那就是他想要的光明,比猎鹰场上的光明更亮百倍。
天渐渐黑下来了,猎鹰场上的秃鹫们也逐渐消失了,光明终于变为黑暗。
唐帅生了一堆火,他不愁没有吃的,作为一个合格的拣尸人,他也能轻易的拣到那些猎鹰吃剩下的尸体。
这不,他正烤着野猪蹄,猪蹄这东西,味道鲜美,可是鹰从来都不吃。
“来。”唐帅递给汴梁一个猪蹄,要说美味,猪蹄比鹰肉好吃多了,但唐帅就不这么认为。
因为猪蹄随时都可以吃到,可鹰这辈子他才吃过一次,所以他一直觉得欠汴梁一个很大的人情。
有时候,人对食物的追求,不仅仅是美味,还有珍稀,物以稀为贵,食以少为美!唐帅就觉得鹰肉比猪蹄吃的美。
“今晚月亮有些小啊。”唐帅添着柴火,望着天空感叹,月底的时候,也正是月亮最小的时候。
望月的人,总会有特别多的思念,唐帅在思念什么不清楚,但是汴梁思念的就只有他的二弟薛慕澜了。
薛慕澜也在思念他,因为她发现,她身上唯一的银票,面额实在太大了,她找不开。
今晚,在猎鹰营地过夜的人不少,他们都是第一批过来的猎鹰人,在入夜前纷纷赶到。
薛慕澜等了一下午,也期盼了一下午,人是来了不少,但一次次期盼,换来的却是一次次失望。
月亮升起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饥饿,准备自己一个人先填饱肚子。
吃完以后,薛慕澜傻眼了,酒店老板把所有的银子拿出来,也就五十两左右,而她的银票是三百两的,怎么兑换的开。
找不开,老板心里很火,有那么多钱,居然还来猎鹰场?
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生活,或者想发点小财的,三百两,那可是大财主了,老板在猎鹰营地干了十多年了,从没见过这样的财主。
“我真的没有其他钱了。”薛慕澜小声的解释着,和上次在醉仙楼不同,这次是有钱,太有钱了。
“下次再给。”老板倒是爽快,对于有钱人,大家通常都很爽快的。
比如上次在醉仙楼,如果汴梁不是不给钱,而是拿张三百两的银票出来,那掌柜的估计也会和这老板一样。
下次再给,通常都是有钱人的特权。
“谢谢!”薛慕澜松了一口气,这次她不是刻意想吃霸王餐,却吃成了霸王餐,人生还真是无常。
想起霸王餐,她又思念起汴梁来,那个傻大哥,不会在森林中迷路了吧?
她想的有些心惊,正准备返回去找找,突然又想到今天来了那么多人,即便是大哥迷路了,也会有人把他带到这里来。
他没来,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去了猎鹰场。
“这个蠢货。”薛慕澜暗自叫着,起身往猎鹰场方向走去。
当她离开猎鹰营地,消失在林中的时候,有几个人也跟着入林。
夜里,很少有鹰出没,也很少会有猎鹰人,那些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