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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豪门公子哥,是他们开了我的眼界,让我与众不同。”

    “放心吧,我介绍给你认识的那些,都不算顶尖,等我们结婚了,让我爸带你去混饭局,那里边才是真正的大人物。”

    “你对我真好。”

    二人恬不知耻地就这么当众秀起恩爱。

    孙华是真的感激庄芸芸,以前,他觉得自己不输任何同龄人,认为那些所谓的公子哥,不过就是钱比自己多而已。

    后来他才知道,权贵之家的公子哥,真的和普通人家出身的同龄人,完全不同啊。

    帅不帅不论,就算再丑,举手投足之间,那种气魄,气度,气场,真的好牛批。

    所以,他发疯一般,当牛当马当狗,死命往里钻。

    只要成功融入进去,就是舔狗级别,走到外面那也是人上人!

    “林骁,说实话,以前我最看好的就是你,我觉得我们小分水的年轻人,长大后能跟我一较高下的,就只有你。”

    “但现在,你太让我失望了。”

    孙华摇了摇头,“你以为你回来开着四十多万的车,卡里存着小几百万,就算在外面混出头了,结果呢?你连我们都玩不过。”

    “外面的世界,你所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你根本不知道真正厉害的人有多厉害,像我们小分水老孙家,他们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我们万劫不复。”

    “你见过那种为了买个欢心,一掷千金,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为了赌一口气,随随便便扔出去,就是普通人半辈子甚至一辈子两辈子三辈子都苦不来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无论走到哪里,所谓的白领金领经理老板之类的,点头哈腰赔着笑脸一口一个大少公子的豪门公子哥吗?”

    “没见过吧?”

    说到这里,孙华傲然一笑,“我就见过!还不少!甚至,我还跟他们一起吃过饭!称兄道弟!”

    称兄道弟没错,但从来都是弟弟,呼来唤去的那种,不过也足以令他骄傲。

    “说这些你可能无法理解,这样吧,我听说,你现在在淮云混?那么三大豪族的高家你听说过吧?”

    孙华正了正衣襟,笑了笑,“实不相瞒,年初的时候,我和高家的大公子高逸,一起吃过一顿饭。”

    说完这话,他便是用一种极度期盼的眼神看着林骁。

    自认已经是人上人的他,已经不屑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非得动粗,一般自己隐居幕后,砸钱指使别人去做。

    像那种自己操家伙打来打去的,绝对都是外强中刚手下没人的主儿。

    所以,他故意提到高逸,就是想以此吓尿林骁,让林骁不战自败。

    也没有吹牛,当初他给庄芸芸的父亲开车,去淮云和高逸谈一笔生意。

    恰好他就是淮云人,庄芸芸的父亲就让他陪酒,打老乡牌之余,也避免高逸说方言自己听不懂,有他在好歹有个翻译。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提高逸,之前有两次,在淮云玩碰见几个不长眼的,他就搬出高逸的名头,异常好用。

    “看来打完了。”

    林骁放下筷子,喝了口酒涑口,之后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这才起身,一步一步。

    他的步伐很稳,似急似缓,每一步,都像是能够踩中人们的心跳。

    这种感觉很让人难受,仿佛无法控制自己的呼吸。

    他走到了孙华面前,终于停下了脚步。

    所有人暗暗舒了口气。

    “你刚才说,你认识高逸?”

    “没错!我还和他,一起吃过饭!”

    “那你知道他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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