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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林骁三人才步进下楼的电梯,对面那上楼的电梯上,有三人,正巧看见这一幕。

    “秦夕!是秦夕!”

    杨红大叫出声。

    自打上了二楼顶级珠宝展厅,秦夕就已经褪下帽子和口罩,因为出入这里的都是有钱人,即便认出她,也不会大惊小怪,顶多就是多看几眼。

    但,杨红不一样。

    若非今天是陆宏伟带她们过来,她自认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涉足这个专属于有钱人的地方。

    因此,不属于有钱人世界里的杨红,加上又是秦夕的死忠粉,此刻看见秦夕,自然是不会顾及所谓的身份脸面,毫不犹豫地惊喜大叫。

    秦夕转头看去,虽不知道杨红是谁,但还是隔着二三十米,礼貌性投去笑脸,毕竟是自己的粉丝。

    “她对我笑了!诗诗,看见没,秦夕对我笑了!”

    杨红激动得不能自已,使劲摇晃着童诗诗的胳膊。

    只不过,童诗诗并没有任何反应。

    与杨红相比,她只是喜欢看秦夕的剧,喜欢听秦夕的歌,谈不上追星。

    若是平时,见着这样的当红明星,她也会小小兴奋一下,上去凑个热闹,要个签名什么。

    但现在,她的注意力,全都在秦夕身边的林骁身上。

    虽只看见一个侧脸,但林骁的发型和身上的衣服没换,而且,林骁身上那种孤冷的气质,极具辨识度。

    “他,居然真的认识秦夕?”

    童诗诗大脑空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

    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分别在天上和地面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是朋友?

    “林骁!诗诗,看见秦夕旁边那人没,真是林骁,我就说前面在咖啡厅门口我没看错,现在你信了吧!”

    杨红这才注意到林骁的存在。

    “林骁?咖啡厅门口?”

    陆宏伟穿着一身阿玛尼休闲西装,英俊朗逸,十足的富少气质。

    “对啊,我们不是跟你说了吗,那男的叫林骁,喏,就现在和秦夕一起下楼那个,很帅吧,可惜我们诗诗看不上,心里就只有你。”

    杨红虽然不喜欢陆宏伟,但闺蜜喜欢得疯狂,她也只好力所能及伸出援手。

    “这个人,恐怕不简单。”

    陆宏伟若有所思。

    “嗯?你认识林骁?”

    童诗诗问道。

    “看见送他们出门那个外国人了吗?若我没看错,应该是斯尔比公司亚太区总裁,老猪。”

    陆宏伟道。

    能让斯尔比亚太区总裁亲自相送,足见份量。

    “还有,你们没有注意到吗?秦夕的脖子上,戴着一串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刚才灯光折射,发出了非常清澈的淡绿色光芒,很有可能就是森林之光了。”

    陆宏伟又道。

    “啊?这么说林骁买了森林之光,送给秦夕了?”

    杨红张大小嘴,惊呆了。

    童诗诗也是心脏狠狠一揪,但很快就断然摇头,“绝无可能,我猜应该是秦夕自己买的,他和秦夕,纯粹就是朋友。”

    “那就算森林之光是秦夕自己买的,可秦夕这样的公众人物,怎么会带普通异性朋友出门逛街,万一被人发现,那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吗?”

    杨红反驳道。

    言下之意,林骁和秦夕,有恋情。

    即便没有,也差不多了,至少秦夕对林骁有那方面的意思,这才敢冒险与林骁出来逛街。

    “说起来,森林之光兜转了小半个华国,都没能卖出去,如今居然落入秦夕手中。”

    “而,如此优秀的秦夕,居然还对林骁有意思,这个林骁,好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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