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越是亲近的朋友,就越不要去干涉对方的情感生活。

    先放个不再管的狠话,让老王有个清晰认识。

    免得到时候打脸了,弄得自己里外不是人。

    这一点,陈世贤颇有感触。

    父亲陈德云,三十多岁在蓉城某事业单位上班。

    当有个关系非常好的李叔叔,跟相差十岁的年轻姑娘谈恋爱。

    千禧年前嘛,还是很讲究门当户对的。

    老陈同志不太看好这段情感,就极力劝说。

    没想到李叔叔跟那姑娘,不惧流言蜚语在一起了。

    不仅如此,女方还怀孕了,双方奉子成婚。

    这种局面,让陈德云很尴尬。

    夫妻俩相处和睦,弄得他里外不是人。

    除了结婚时随了个份子钱,以后再也没有联系过。

    他不止一次,在陈世贤面前惋惜。

    很后悔当初多嘴,失去了一位挚友。

    所以啊,情感的事情最好不要插手。

    稍微讽刺一下,让老王心里有个数就行了。

    世人都知道,只要努力上进,就能过更好的生活。

    但真正做到的,寥寥无几。

    大道理人人都懂,可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不是不想,只是不愿意。

    王少杰思忖片刻,脱口问道:

    “那个……世贤,你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

    老王动作有些扭捏,在催促下说道:

    “我之前送给柳梦莹一条项链,想要回来,能帮帮我吗?”

    陈世贤一扯嘴角,觉得他有些无理取闹:

    “你不是说,这是生日礼物吗?”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既然是生日礼物,按照华夏法律属于赠与,是没法要回来的。”

    “法律?”王少杰蹙着眉头,有些难以置信:“世贤,你说得是真的吗?”

    “懒得跟你解释,自己上网查。”

    不仅仅是生日礼物,情侣之间也是如此。

    陈世贤在重生前,曾跟个三线城市的妹子愉快玩耍。

    就是交换唾液,不进入生活那种。

    后面分手,竟被女方要求退回赠礼。

    这种骚操作,让他哭笑不得。

    那时候事业小成,还算有点钱。

    在那女人身上,前前后后花了好几万吧。

    他都没有开口要,对方为了几千元的礼物还跑来追讨。

    真是笑skr人。

    除了彩礼、购房、购车,这种大额的支出。

    在恋爱或者追求期间送出的礼物,都没法要求归还。

    当然,法律肯定是有漏洞的。

    陈世贤有个损招,能够做到。

    比如送礼的时候,可以运用开玩笑的口吻。

    说这份礼物,是我送给你的彩礼或是聘礼哦,以后要好好在一起什么的。

    事后,再截图保留证据。

    姑娘一般会当成玩笑话,然后收下礼物。

    这种情况,就不能算作赠与。

    男方是以“将来能够结婚”为前提条件,进行赠送。

    当两人不能结婚的时候,礼物自然不属于赠与。

    这样一来,就有权力要求返还。

    不过华夏的国情,比较特殊。

    这种找女方索取礼物的行为,是非常low的。

    陈世贤作为过来人,不希望王少杰为了这种事情耿耿于怀:

    “害,不就是一千嘛。马上就要开学了,你还怕赚不到钱?”

    “那个……”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