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会有什么反应,来个久别重逢声泪俱下荡气回肠肝肠寸断相见恨晚恨不相逢未嫁时的煽情拘血大拥抱吗?我告诉妳吧,妳想太多了。」
「那要不然……」向晴当然打死不承认,她正想象着这样的情景,但听阿秀的语气,说出来铁定会被她笑死。
「我们互看对方好一会,觉得好象在哪里看过,过了很久才想起来,他是我小学同学,但名字早就忘了。」
「忘了?可是妳不是曾经暗恋过他?」
「那种小孩子的喜欢怎么可以当真,有时候早上喜欢的是这一个,到下午就变成另一个了,而且都已经那么久不见,能想起有他这个人就很了不起了,妳还想怎么样?」
「那他没有认出妳吗?」
「我想应该没有,他只看了我一眼就别开头,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我想他早就忘了有我这号人物了吧。」阿秀耸耸肩。
「妳不难过吗?毕竟妳喜欢过他,他竟然一点都不记得妳。」
「这有什么好难过的,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记得又怎么样,忘记又怎么样,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下去,何必一直沉溺在过去的回忆?」
是这样吗?
向晴脑海里一直重复播放着阿秀刚刚讲过的话--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记得又怎么样,忘记又怎么样……
他对她也是这样吗?
就算当时他们的感情有多好,曾经分享过许多快乐伤心的心情,但是时间过去就不会回来,他忘了她也是理所当然、情有可原,何况他们已经十年没有见面了。
只是,忘记的人也连带忘了他们的曾经所产生的影响,而记得的人呢?
背负着那么深沉的遗憾过日子,而另一个人竟毫无所觉、甚至毫不在乎,这对记得的人而言,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
她所付出的种种情感,就像是丢进海里的石头,一点痕迹都没有。
剎那间,一股不平的委屈涌上向晴的心头,又是伤心又是气愤,他怎么可以那么容易就忘了她?
向晴咬着唇,试图压抑着心中的波涛汹涌。
「还在这里发呆,专题怎么样了?」一阵暴吼从身后传来,向晴吓得从座位上跳起来。
「总、总编……」她支支吾吾的说。
「上班时间发呆,代表妳的工作已经做完,所以才会有闲发呆,专题应该没问题了吧,稿子什么时候交出来?」
「稿子?我、我还没……」他们连正式的交谈都称不上,哪生得出什么稿子。
「还没什么?」
总编气势万钧地盯着向晴,把她刚刚涌上的伤感都吓跑了,她连忙报告道:「昨天我有见到他们的总经理莫怀山,我会再接再厉跟他敲定专访时间的。」
「妳见到人了?」闻言,总编心里高兴一下,这小妮子真不简单,过去做过这个专题的人,连面都没有见到,她才接下没有多久就有这样的进展,当初把专题交给她,果然是正确的抉择。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秉持着年轻人就是要磨练的态度,他脸上还是维持着严肃的表情。
「见到人又怎么样?见到人,稿子就会自动蹦出来吗?妳还不赶快去给我想办法,我告诉妳,这期要主打这个专题,要是截稿日妳还没有把稿子交出来的话,妳就自己看着办。」说完便大步离去。
这下可好了,她虽然见到人,但并不代表人家愿意让她专访,而且他又不是一般的受访者,他是她年少时淡淡的爱恋,牵挂十年的人,面对他的彻底遗忘,她还不知道要用什么态度去面对他。
再见他到现在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她还没有办法做到无动于衷啊!
「向晴,还坐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赶快给我去采访。」总编的声音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