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玫瑰在叶逢春和杨艳龄的订婚宴上的第一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了叶逢春口中强势而蛮横的老头儿叶远池。
果真长得一脸不太好沟通、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样子。
第二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贵妇们口中,集所有优越条件于一身,家里有钱到人神共愤……咳咳(后面那一句是她说的),今天的女主角,杨艳龄小姐。
「长得还真不赖欸!」她由侍者手中又端来一杯鸡尾酒,压低声音对旁边的叶知秋说:「妳哥是因为还没见过她才拒绝的吧?」
「大哥这么小心的人,妳觉得他会还没见过她?」早找过了!他原本还想用柔性劝阻的方式要杨家小姐改变心意,由女方来拒绝婚事,没想到杨艳龄竟然说什么也不放弃。
当不成绅士,大哥也只能选择当流氓了!
也就是早打过照面,因为对方不合格才找上她来演戏的吗?一想到叶逢春和杨大美人曾单独见过面,即使他过了美人关,意志力惊人,但光是想他和对方曾近距离接触,她就给他有点……很不是滋味!
嗤,她在不是滋味什么呀?该不是滋味的人在美国好吗!人啊……还是眼不见为净好。
今晚代打结束,她一定要和叶逢春划清界线!他这人太危险,明明他接触她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个人的事,可他就是有办法让她置身其中,随着他起舞。
有没有搞错?她只是个「代打」的,没事干啥顺便「代」他女友吃飞醋!
叶逢春是她人生截至目前为止,干扰她平静安稳日子最严重的大石,她一定一定得把他搬走不可。
说到这里,都快八点了,那颗「大石」呢?今天他可是男主角耶,不会不出现吧?
「妳大哥还没来吗?」感觉上,方才轻松的气氛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可男主角始终没现身而微妙的在变化。
「放心吧!这可是他『一劳永逸』的机会,他不会不出现的。」叶知秋往大门口看去。果不其然,在准八点,大哥一分不差的踏入会场。「来了来了!」
寇玫瑰本来正啜着鸡尾酒,听好友这么说忙转过头──
叶逢春今天一身正式的三件式西装,气宇轩昂、长相俊美的他,像极了童话中的王子。
因为他长年在国外,在场的宾客有很多不认识他,听到主持人高声说男主角到了时,不少人回过头一看,立即引起一阵小骚动,人人低声谈论──
「这就是叶逢春?」
「好漂亮的孩子。」
「噢!还真是帅!」
「原来是这样帅气的孩子,怪不得杨家小姐会一见钟情。」
叶逢春迈开步伐,一步步朝大厅走来,他气质偏冷,眸子里没什么情感,似乎根本不买厅里这些达官贵人的帐,在无意间瞥到寇玫瑰时,眼神短暂停留了一秒。只是淡淡的一眼,也不是挺刻意的去看她,她的脸却这么红了。
她尴尬的摸摸鼻子,原以为自己的脸红挺珍贵的,可一遇上叶逢春就变得廉价了。
啧!危险危险!
叶知秋缓缓的靠向她。「兄妹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大哥挺有当王子的本钱。」又看了好友一眼,「朋友这么多年,我也第一次发现妳看男人看到嘴巴都打开了。欸!果真是色不迷人人自迷。」
男色啊?她从来不否认很垂涎叶逢春的男色啊!一个男人能长成这样,真的是挺有当祸水的本钱。「妳这是在损我吗?」
「不,我在赞妳很有眼光。」
原本是逗嘴味道的对话,却被叶知秋一句话给终结了。寇玫瑰带着几分戒心的看着好友……
她没有发现吧?发现叶逢春就是那个她害怕失去而不敢去爱的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