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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欢叶逢春和喜欢叶逢春的女人是不同的,她的喜欢并不涉及他的条件地位,是全然的喜欢和完全的崇拜。

    说真的,这叫她有点担心,因为就她所打听到的叶逢春,他喜欢的女人最好是因为「条件」而喜欢他的,如同他最常说的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好友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怀疑他要如何解决?

    她笑了,慢慢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幔,「我也没想过要满足他。」外头又下雪了,雪花慢慢的由天而降,隔着窗子看它,它美丽而如柳似絮,可一伸手触摸却很快的消失化成水,自以为是的温暖根本留不住它。

    「他就像是国家公园美丽的风景,很多人喜欢,可却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有些人选择远远的欣赏,有的人就近参观,有些人看过了就算满足,有些人则选择买些纪念品,或是拍照留念。」

    「妳是后者?」

    寇玫瑰回眸一笑。「我选择了非法盗采。」

    她什么都跟爱丽丝说,包含叶逢春被「盗垒」一事。

    爱丽丝怔了一下,笑了出来。「噗!哈哈哈……小姐,妳真的很宝欸!这样的事妳也可以说得这么轻松。」

    寇玫瑰敛去了笑容。「我知道妳担心我迷恋叶逢春会受伤,可其实我很清楚我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所以,我不会奢望他终会是我的。但我却想要当有一天他拥住了他最终的那个女人时,我在他心里不会因为她而消失。」她要他记住她,要他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她现在也是这样深刻的记住他给的记忆。

    对于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放弃了一些小小坚持,让一个男人在她心里占了些位置,让自己平静如湖面的生活扔进了一颗小小石子,她知道小石引起的涟漪终究会平息。

    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妳不在家的时候妳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妳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妳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妳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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