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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午后,陶舞枫和许久不曾见面的大学同学丁晓梁,在逛累了百货公司之后,跑到晶华去喝下午茶。两个女人话匣子一打开,话题就源源不绝。

    “还记得黄贤明吗?戴眼镜那个,很瘦很高的,我们叫他鸟王的那一个?”丁晓梁比划着约略的高度,脸上笑得很暖昧。

    陶舞枫想了一想,“喔,我想到了!在新生舞会上,被张子璇脱裤子的那一个。”

    迷糊天后张子璇连走路都能摔倒,跌倒是无所谓,可是意外脱掉人家裤子,害人家春光外泄,从此得了一个鸟王的封号,那就问题大了。

    “对,就是他。”丁晓梁笑道:“他变帅了呢,上次我们跟竹科的工程师联谊,他跑来喊我,我差点就认不出来。”

    陶舞枫笑着说:“联谊呀?这么好,现在公务员的福利挺叫人慕的。”

    “是吧,早叫你跟我去考高普考你就不要,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我要是去了,怕你就落榜了。”陶舞枫笑了笑,随即老实说:“以前花了太多时间念书,毕业之后一听见考试我就头痛,呵呵。”

    “你不是只花了‘太多时间’念书吧。大学四年呀,我看你这个图书馆之花,是一分一秒都没离开过书本。”

    陶舞枫耸耸肩。她得用优异的成绩来维持奖学金,毕竟家里做民宿的爸妈,并没有多余的钱供她上大学。

    “我哪是什么图书馆之花?晓梁你才是吧,多少人上图书馆借还书,都是藉故看你去的吧?”

    丁晓梁笑嘻嘻的说:“在图书馆打工就是图书馆之花呀?那我当之无愧喽,嘻嘻。不过呀,我去图书馆当管理员是居心不良,才不是真的有兴趣,更不是缺那个钱。”

    陶舞枫充满兴趣的问:“哇,还有内幕喔?从来没听你说过。”

    “我跟你说,你别跟方学长说,不然我可就没脸见人喽。”

    没想到当年万人风迷的方梓宁,居然让舞枫三生有幸的在同一家杂志社遇上了。还叫人嫉妒万分的成了同一组的伙伴,虽然舞枫已经离职了,但两人还是偶尔有联络的样子。

    “听起来跟他有关的样子喽。”一扯到方梓宁,她更加有兴趣了。

    “要不是可以每天看到方学长,谁要去当管理员呀。”

    “每天?”陶舞枫惊讶的说:“他也每天泡图书馆呀?我还以为他是玩乐派的掌门人。”

    “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知道用功呀?就不知道为什么你没注意到,方学长每天下午两点到四点,都会在图书馆里,每次都固定坐在四A。”

    那是那些亲卫队不知道他在那里,不然一定会将图书馆挤爆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学校的图书馆是最古老的建筑,气氛有些阴沉,学生们都不大爱去,尤其是那个时间,几乎都只有小猫两三只而已。

    “真有趣,我从来不知道在那四年里,有人跟我有着同样的习惯。”陶舞枫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难怪她跟方梓宁的友谊可以建立得这么迅速,两个人连想法都很像,应该算是一种缘分吧。

    丁晓梁暧昧的笑一笑,“说不定方学长那个时候喜欢你,再不然就是你喜欢他,故意挑那个时间去的。”

    “乱讲!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连自己班上的同学都不熟了,怎么会知道别系的学长?”

    她觉得好笑极了,只因为她和方梓宁有同样的习惯,想像力十足的晓梁就以为他们之间有情愫?方梓宁是她最重要的朋友,这个念头总伴随着安心的感觉,深深的盘据在她的脑海里。

    “说的也是。不过说到图书馆,你一定不知道张子璇现在回去当正职管理员,交了一个小她七岁的男朋友,很可怕吧。”

    “我觉得你才可怕呢,晓梁。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活像一个同学近况广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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