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杰持续地练习使用拐杖的技巧,发现愈常用它走路,就可以走得愈快。另外,他还发现扭伤的脚踝所造成的不便,比赤脚更少。只要附近有一颗石头,他的脚就一定会踩到它。
在他跟着小屋里飘出的食物香味,离开庭院时,他的脚掌早就已经伤痕累累了。
但他太饿了,无暇理会其他,只想要直接坐在摇晃的板凳上,吃着一大锅用洋葱、大蒜、药草和花瓣调味的炖菜,味道有如王宫菜肴一样美味。
这一餐既没酒、没肉,也没有面包,因此也不需要盘子。用餐时不是用银制或其他金属制的餐具,而是直接从粗糙制成的木碗上吃,汤匙是用剥净树皮的柳枝做成的。
但那食物的香味可以阻止一个军队的前进,而吃了一口以后,洛杰发现它的味道就像闻起来一样迷人。他从来没想过蔬菜——一种他绝不会单独食用的食物——可以这么美味。
甘蓝菜没有苦味,也没有怪味。浸过芬芳药草的芜菁松软而多汁,大片的黑磨菇吸满了洋葱和大蒜的气味,一瞬间他还以为那是羊肉或是牛肉。至于胡萝卜呢?他敢用自己的战马来下注,那些甜得不像话的胡萝卜,一定是用塞普勒斯产的糖腌过。
热腾腾、充满口感的食物在他的胃里,感觉起来不可思议地过瘾。但说实话,就算这些炖菜是煮干了或是半坏的,他也不会介意,因为他饿得足以吃掉一匹马。
不幸的是,他蠢到把这些话说出来。
她的汤匙停在半空中,和他一起坐下以后,第一次抬起头看他。
“吃掉一匹马?”她的脸上充满恐惧的神情,大口地吞下口水,然后脸颊失去了所有的颜色,皮肤忽然转成像餐桌中央,胡桃核中央包的那一小撮盐一样地苍白。“你们英格兰佬吃马?”
他忽然可以在脑中看到她奔离餐桌,由打开的窗户跳出去,在他大开杀戒之前,跑去把那匹阿拉伯马藏到森林深处。
“不,我们英格兰佬不吃马。”
她松口气,但还是朝他皱着眉头。
“这种说法只是在强调我们有多饿,一个人一定要非常非常饿,才能吃掉一整匹马。”
她低头瞪着汤匙,不发一语。
他又吃了一口,补充道:“那匹阿拉伯马很安全。”
然后她抬起头,沉默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在说:她觉得那样的说话方式既愚蠢又恐怖。
于是他们无言地用着餐。沉默似乎在两人的眼前扩张,过没多久,就变得和他酸痛脖子上的肌肉一样紧绷。
他才发现:他们两个似乎一谈话就刺激到对方。生长在一个充满女人的家庭,洛杰习惯于轻易地就能讨大部分女人的欢心,对这个年轻女子总让自己感觉像个傻瓜的情况,不太能适应。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开口说:“你为什么叫马儿‘阿拉伯马’?”
“那匹马是从东方一个叫阿拉伯的地方来的。”他舀了一匙炖菜,然后将手放在桌上,瞥向空空的碗里,很讶异自己的食物消失得这么快。
“你看着空碗的眼神很空洞饥饿,你想多吃一点。”
他迅速地瞥了一眼她的碗,然后又回到自己的。
不再多说什么,她直接站起来,拿起他的空碗,走向房间中央火窑上的锅子,一边弯腰、一边说:“你只要开口就可以了,英格兰佬。我不是为了把你饿死才救你的。”
她也许是个威尔斯人,但在那之前,她显然也是一个女人,不折不扣的女人,因为看来她并不打算让他忘记他的债务。她经常提醒他这件事,也经常提醒他,关于他已经许下的承诺。既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洛杰怀疑着:究竟是什么让女人认为男人一点记性也没有。
他环视小屋,看见一切就和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