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哪天不是精神抖擞的来上班,能让她颓丧皱眉头的,除了这几天她老买不到的那张唱片,还能有谁?
「我本来可以买到的。」像上诉的语气,不甘又懊恼。
「怎么说?」事情好像有啥曲折。
「全是那个不该是男人的家伙害的!」
「啥?」于琪有听没有懂。什么叫不该是男人的家伙?
「我不想提。」她微鼓粉颊往桌上趴,一想起那个俊美得过火的程咬金,她就想生气。
「听起来似乎有人得罪你,但是事情也没那么严重吧?不过就是一张CD,这次没买到,等下一张新专辑就好啦。」两颗美美的火眼金睛直直朝她射来,她只得连忙改口,「好、好,我再请我老公问问他朋友手上有没有你要的专辑,若有,再请对方转让给你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是哟,就不晓得你怎么那么喜欢那位爵士歌手的歌,我同样在教爵士舞,对爵士乐一向也不入迷。」
现今常见的爵士舞属新潮爵士,毋需传统的爵士乐配合,普通的流行乐便能利用爵士舞步编舞,如同常出现流行歌曲中的伴舞表演,很多即属新潮爵士舞。因此想学此种舞蹈者,或纯粹作为生活调剂、打发时间,或减肥、雕塑身材,单纯因喜欢爵士乐而报名的,以她教舞这么久,倒也没碰上这种学生。
然而爵士舞跳得让她这个舞蹈科班出身的人,都不禁要竖起大拇指封她为爵士达人的蓓蓓,即是真正打从心里喜爱爵士舞和爵士乐的奇葩。尤其近两年窜红欧洲的雷欧斯爵士乐团主唱,更是受她推祟与青睐。
「所以我说你『暴珍天籁』呀!」黎蓓蓓略微激动的直起身子,「菲尔的声音可低回、可悠扬;可醇厚、可高亢,更有安定人心的魔力,引人入胜,他根本是个天生的爵士歌手。」
「就算他是其貌不扬的钟楼怪人,也无损你对他的崇拜?」听说那位得过英国爵士乐大赏最佳歌手奖的歌手,从不接受媒体拍照、访问,专辑封面亦不曾刊登过他或团员的照片。
「所谓歌就是用听的好吗?」她一副老师训示学生的口吻。
于琪蓦然记起这位伙伴不喜欢当外貌协会会员,一如她不喜欢男人总迷恋她绝美的外表。「知道,歌是用听的,你的菲尔·雷欧斯则是爵士乐界的歌神。」
「他当之无愧,可是……厚,我的CD——」
「蓓蓓,你去哪儿?」于琪错愕的叫住突然哀嚷着就往门口走的她。
「去跳舞发泄满肚子的火。」一思及她意外输掉的专辑唱片,她就控制不住想迁怒那个长发男人。他做啥不是女的啊?!
于琪傻眼的看着她头也不回的离开办公室,这个平时好脾气的姊妹淘今天是怎么回事?居然说她满肚子火,而这惹她发火的,到底是哪颗有能耐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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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
「美男子!」
上宫樊一走进老友的软体研发科技公司总经理室,两声热络呼喊便抛向他。
「你终于归队了。」潘皓元上前,欢迎的捶他肩头一记。
说起来两人高中时期就认识,当时两人都住南部,上宫家更是南部望族,后来他们潘家搬到台北,两人也断去联络,直至前年他才在台北巧遇这位老友。得知上官樊未待在老家接掌家业,他立刻延揽他进自家公司任职总顾问,老友电脑方面的长才,他可是求学时代即见识过的。
上官樊很爽朗的一口答应,但事先申明自己爱玩,想出国就出国,如果他不介意有这么不负责任的总顾问,他很乐意与他共事。
他当然不介意,自古以来贤才都值得礼遇,而事实证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