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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夏夜凉。

    灯火璀璨的饭店泳池畔,自助餐台吧的角落处,坐着一对刚吃饱,正在品酒闲聊着的父子。

    “真是亮眼呀!”范维邦忍不住发出衷心赞叹。

    范继书点头附和,“没错!这间饭店的景观设计师曾经得过国际大奖,难怪设计出来的View会如此亮眼了。”

    “谁在说饭店设计来着?”范维邦没好气地斜睐儿子一眼,“我说的是咱们家的彤彤!”

    一句话堵住范继书的嘴,他没打算多表示意见,低下头安静啜酒,却没能避过范维邦那虽已老迈,却依然锐利的眼神。

    “干嘛不吭声?不同意爸爸的话吗?”还是说……心里有鬼?

    “怎么可能会不同意……”

    自知躲不过只好抬头,范继书将视线投往那身着红色比基尼,身材凹凸有致,正坐在泳池畔以纤足戏玩着水花,和湛蓉芳嘻嘻哈哈说笑的年轻女孩。

    并非所有的人都适合红色,甚至有人只要一搭上红色就会显得俗不可耐,但范彤彤却是上帝的宠儿,无论再如何抢眼的艳红,在她身上只会有加分的效果。

    红得理直气壮,红得灿烂耀眼,红得叫人……心跳加速。

    范继书试着让自己的语气听来平淡正常。

    “您那孙女儿,打小就是人群中最亮眼的一朵蔷薇花。”既是美得风韵独特,又是浑身带刺的。

    这样的感觉,在他刚从英国留学回来,在机场里再次相逢时,感触尤深。

    他出国时,小彤才十九岁,刚由高中生变成大学生,虽然年纪稍长,但因为才刚脱离青涩的高中生涯,依旧未脱那稚气满满的黄毛丫头感觉。

    在送他到机场时,这向来只会笑的小丫头居然还哭了,死命地搂住他的腰,要他别去读书算了。

    湛蓉芳还问她,既然老爱和叔叔打打闹闹,干嘛这时候却这么舍不得他?

    当时小丫头扁嘴回答,说是担心日后少了个能随传随到的司机,也少了个可供她练拳的沙包,因此惹来众人一场大笑。

    说着说着,小丫头甚至挖出他的皮夹,霸道地将她的个人独照及几组两人历年来合拍的大头贴全塞了进去,叫他随身携带以防“女祸”。

    拍大头贴是他们自“不打不相识”后,所养成的习惯。

    每回只要店里一进了新机台,她就会赶紧拉他去拍照留影。

    他们拍过“同人志篇”,拍过“警察捉小偷篇”,拍过数不清的回忆纪录。

    只见她一边将相片塞进他皮夹,一边凶巴巴地警告叮咛着。

    “你是去读书不是去交女朋友的,拿到学位就快点回来,不许在外头胡搞乱来,如果让我知道了你没有在认真读书,而是和那些洋妞鬼打架的话……”

    正气凛然的小丫头撂下了狠话——

    “看我到时候像不像小时候那样,把你给打成猪头才怪!”

    范继书听了没有驳斥只有笑,笑这没有长幼之分的小丫头的狠话。

    笑归笑,但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他居然真的做到了。

    在那三年里,他没有交过半个女朋友,虽然一直有女孩对他主动示好,但他就是无法对她们产生兴趣。

    范的心是钢铸的!

    要不就是……呜呜呜……他爱的是男人!一定是这样子!一定是的!

    那些被他拒绝的女人,甚至还传出如此的耳语中伤。

    对于那些耳语他向来没放在心上,甚至某日他的皮夹被要好同学搜出范彤彤的相片,大声地鬼叫,说原来他的不为女色所动,竟是为了替家乡的女友守身时,他也没多做解释。

    可笑!他等着日后当这些笨蛋在知道相片里的小丫头,只是个喊他叔叔的小女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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