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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当张仲被带往正堂之时,想象中的两边一边一排士卒,携刀带剑,手持长戟斧斤的情景并不存在,路上也没有高高挂起的玄黑旗帜。

    到了正堂之后,许是档次不够,他也没有见到大秦帝国中那些巨大的屏风。

    只有左中右三张桌子,以主客之位摆着。

    似乎,这个正堂的主要功能并不是用来审案的,而是用来待客的。

    如此不正经的审问大厅,让张仲略有些无语。

    他将屋子整个打量了一遍,发现唯一像是审案的地方的,大概就是墙上的那两行篆字了。

    那两行篆字不大,也不怎么好看,但内容却很有意思。

    法者,天下之程式,不可不严。

    吏者,生民之悬命,不可不公。

    大概类似于后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真言。

    想了想昨天见到的那个冰山男,那一丝不苟记录案情的样子,张仲估摸着,要是秦国的法吏都是这个样子的话,恐怕,还真有可能做到这一点。

    毕竟,一个不更的爵位,敢怼公大夫,那必须要有点真本事才行的。

    因为贼曹掾还未曾到来的缘故,整个大厅显得很有些冷清,只有六名甲士,分别守在门口,殿内,及堂上的桌前。

    而案件的当事人,张仲与尚他们两波人,则相对而立。

    由于两方都是老行伍的缘故,对于流程都十分熟悉,所以,也没有在大堂之内相互攻讦的事情发生。

    只是彼此对视,比谁的眼睛更大一些。

    瞪了大约一刻钟的样子,贼曹掾李炀和狱佐焕才走了进来。

    同行的,还有一个身穿皂衣的老者。

    他捧着几卷竹简,亦步亦趋的跟在贼曹身后。

    三人分主次之位坐下,随后便开始了审讯。

    首先开口的,是坐于正中的贼曹掾,因为没有惊堂木的缘故,他以手指敲桌子的方式,示意堂下之人,集中注意力。

    “汝等之事,吾已尽知。”

    “被告者鲤门亭长尚,黔山亭长葵,对于自告所说抢功一事,可有异议”

    “有。”矮壮汉子踏前一步,对着上首的贼曹掾说道。“敢告于贼掾,吾等并未抢功。”

    张仲内心呵呵一笑,这是因为觉得没有办法了,所以打算一条路走到黑了吗

    “贼寇可是自告亲手所杀”

    听得贼曹掾的问题,张仲才发现,原来秦国的审案方式,还是这种例行询问吗

    很原始啊

    那就看我如何与你据理力争吧

    十几年的教育生涯,让张仲有十分的自信,可以将这两个抢功的亭长怼出屎来。

    但矮壮汉子的下一句话,却让张仲整个人一怔。

    “贼首确为自告亲手所杀,非吾等所为。”

    “然抢首功之事,实在是吾等射箭之时,未曾观察清楚,以为贼人为吾等所杀,吾等上前查看之时,被自告误会,误以为吾等抢功,夺其贼人首级。”

    愣了好一会儿,张仲突然想明白了他们是为什么,会选择这么说。

    因为秦国的法律,是分故意犯罪和非故意犯罪的,两者的量刑具有着很大的区别。

    而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进行讲述,将原本的故意抢功,说成自己并不知情,以至于产生误会。

    就秦律而言,判罚会轻上许多,甚至,有可能无罪。

    坐在上首的李炀点了点头,他不像张仲这般意外,事实上,在游缴分开询问事实,使原告被告自写文书发来,他所收到的,便是这样的情况。

    “汝上前时,是否得见贼人胸口长剑”

    尚犹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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