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算是张仲来到这个世界,装比最成功的一次了,此时,由张季说来,张仲也还颇有些开心和得意。
张母其实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她只是想让张仲讲出来,让她听听,然后她夸奖夸奖而已。
此时听完,她不由得满脸笑容,喜悦而自豪的说到。“吾儿勇力过人,他日必夸功于祖先。”
这既视感,怎么那么像。“吾儿王腾,有大帝之资”
张仲摇了摇头,将自己脑海中奇怪的想法抛开,继续吃着东西,此时回想起来,他内心中还是觉得自己当时,有点冲动了。
不是立威不好,那种情况下,立威是必然的。
也不是立威的方式不对,军功至上的秦国,再没有什么比勇力和功劳,更值得夸赞的了。
只是,砸太多了。
足足十颗,实在太多了些,要是当时失手砸歪,那不就扯犊子了
下次要是这样的事情,砸上五六颗就好了。
数量太多的话,效果不好不说,失手的几率还更大。
“也不全是孩儿的勇力,多是各位叔伯抬爱罢了。”
张仲这句话说得真心实意,他内心中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要是换做现代,服不服不知道,但一定会让他再来十颗。
更有甚者,还会表示,你牛逼,但我就是不服。
有本事你打我,就怕你打我一拳,你会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死。
“与得他们什么事,以兄长之勇,日后上了战场,他们的性命,还须得兄长看顾,哪敢不服”
张仲双目一瞪,直看得张季低下头去为止。
“以后,这样的话不可以再说。”
张季抬起头,面对着张仲的目光,最终还是应了一声是。
其实,他这话说得倒也不算错,张仲有爵位,有勇力,上战场至少也是一个什长。
里中壮男子确实需要看他脸色。
但话不能这么说,在村里沾亲带故,上了战场就是同袍,张仲就算再强一倍,也须得有乡党为他看护身后。
将最后两口饭食刨完,张仲站起身准备添饭,却被一个身影挡在了身前,是小秀。
“仲哥儿,给我吧”
张仲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先去吃。”
小秀抢过张仲的饭碗,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我吃好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不过,真香。
秦朝时的仆人,是不能和主人同桌的,一般主人吃稻米的话,仆人都是喝米汤。
但张仲家没有这样的事情,虽然他们三人一样不能同桌,但食物却是一样的,这也是张家总缺粮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张仲吃得太多。
这屋子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加起来,都不到他三分之一的饭量。
天生神力,果然是不好养的。
君不见后世的典韦都饿得追老虎了
所以,打猎这种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张仲苦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也正是为了这件事情。
若不然,以前身的身体素质,举起巨石倒是十分轻松,但十步之外,十发十中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想了。
很快,其他人,包括张仲的弟弟张季,都已经吃完了,唯有张仲,还在吃。
张仲自然也很清楚,他们多半是没有吃饱的,但半个多月以来,无论怎么劝,他们都不曾再多吃一口。
军功地主,军功才是最重要的,以张仲的勇力,便已经算是全家人的希望了。
甚至,是全村人的希望。
不然,这些连自家吃饭都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