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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家伙那可是相当的听话,从爸爸的怀抱里下来之后,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就磕头叫干爹,云不悔被这爷俩的举动弄得实在是有些措手不及。这一时不查之下,这小家伙在地上嘣嘣嘣就冲着自己磕了三个响头。云不悔只好万般无奈的走到小家伙的近前,直接就将小家伙给搀扶了起来。

    “这一不留神,我多了一个干儿子。不过既然跪在地上叫了我一声干爹,那么我这做干爹的总不能让你白叫。正巧,我这里还有一个玉佩,就送给你做个见面礼吧。”

    云不悔从自己的怀中将那块墨翠拿出来直接就送给了对方,不管对方这个举动是真是假,但是既然这小子跪地下都叫自己一声干爹了,那自己总是要表示表示的。这也是应该的。

    当然之所以如此,还是云不悔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小家伙挺有缘的。更何况一个墨翠玉佩,也许在别人的眼中那是个宝贝,但是在云不悔看来,他其实并不是很在意这事。这块墨翠玉佩,在他的身上,要知道这一晃也已经有四五天的时间了。原本仅仅只能算上一等墨翠的材质,现如今,已经成为特等墨翠了。

    曾大元可是识货的,见到云不悔拿出这么贵重的礼物赠予儿子曾斌,就连忙阻挡道“使不得,使不得,这可使不得。这块墨翠实在是太过于贵重了,还请云先生收回吧。”曾大元说着这话的时候,心中也是震惊无比,觉得云不悔简直就是出手太过大方了一些。

    是啊,仔细动动脑子想一下,云不悔片刻之间就能将一个腿骨断裂的人给就此治好。眼下别说是别人了,就连那位郝连贵,也是震惊的不行不行的了。虽说他们隐世门派中的人各有各的本事,在外人看来也是神通广大,即便在医术这方面,也都有所涉及。但是,据他所知,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能够把断腿之人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能给完全治愈的例子。

    实际上云不悔这次也只是捡了一个大便宜而已,那红头金丝雀一直藏在那个曾斌的身上。只是两者之间根本就是血脉不合,再由于某种特殊属性的导致,这让曾斌险些被金丝雀的气息给就此杀死。

    红头金丝雀,它属于一种极为奇特的生灵。一旦进入人体之中,就不能轻易离开。如若不然,就会被天地之间的一股奇特的力量给生生的绞杀。除非它认对方为主,可是这其中的前提条件,是两者之间血脉必须要契合才行,不然根本就不可能成功。所以为了保住小命,明知道留在这里会对曾斌带来一定的伤害,可是它依然没有选择离开。

    直至胡飞燕过来之后,红头金丝雀才突然感觉到,在胡飞燕的身上竟然潜藏着一股特别亲切的信息,这才直接钻入到胡飞燕的身体里面。两者之间血脉相近,契合度又是特别的高。所以它进入到胡飞燕体内之后,竟然没有给胡飞燕造成一点点的伤害。

    其实,红头金丝雀本身就是天地之间一种极为奇缺的妖兽,哪怕是一只没有修为的红头金丝雀,体内也会拥有一股庞大的能量,日后一旦开启修炼,那绝对也是一日千里的存在,成长空间也可谓无可限量。

    最关键的是红头金丝雀善于幻化之术,而幻化之术一直以来都被誉为最为神奇的术法。多少门派为此厮杀的血流成河而不得,如果要是得到红头金丝雀真正认主或者是不断观摩之下,有可能会让人们学会它的幻化之法门。

    兽王山之所以用数十年的时间去寻找红头金丝雀,并且要把它收为己用,最关键的也是因为这一点。只是现如今红头金丝雀和胡飞燕的血脉完全融合之后,便等于是已经变相认主了。只是胡飞燕并没有修炼过,身体属于一个普通人。虽然在红头金丝雀无意识的帮助以及改造之下,让胡飞燕体质大增。

    可即使是如此,那庞大的能量也不是胡飞燕所能够承受得了的。

    此时,笑呵呵的站在那里的胡飞燕,看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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