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七点,沈默穿戴整洁。
在临出门前,他还是没忍住提醒了一句洛樱。
“剑招什么时候都可以学,没必要一定要千锤百炼。”
“诶”
洛樱歪着头看向沈默,一脸为难道“可是,我真的很喜欢练剑啊。”
“”
沈默“你就不觉得腻歪吗”
“不啊,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洛樱一本正经说道。
沈默凌乱了刹那,张了张嘴,一时间竟无话可说。
他当年练了一万遍剑招,是在什么情况下练的那是一种极端的百无聊赖,几乎快无聊死的状态。
当时练完第一万遍,他几乎吐了一天一夜,才缓过来。
事实上,当同一件事做的多了之后,任谁都会产生厌烦心理。
可是洛樱
沈默忽然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洛樱也可以算作一个绝世天才。
古往今来,多少武道天才都倒在了耐心这一道门槛上
那些天资纵横的妖孽,哪怕他们的进境一日千里,也未必能有足够的毅力去打磨武道。
而洛樱呢离开了龙脉的加持,进境可以说是老牛拉车。
可她耐心足够,甚至将武道当做了自己最大的兴趣。
别人练剑,她练剑。
别人吃饭,她练剑。
别人都睡觉了,她还在练剑
这样的人,恐怕比那些所谓的绝世天才更加罕见,也更加可怕。
捡到宝了。
沈默心中没来由的激动了一下。
“公子,你盯着我做什么”洛樱瞪着眼睛,接着有些忐忑道“是不是我练剑打扰您了”
“可是、可是我真的很喜欢练剑啊”
“没有没有”
沈默连忙摇头,郑重道“你喜欢练,怎么练都没问题,只要不把自己练废了就好。”
洛樱双眼一弯,再度握着木剑走到了院子里。
木剑一扫,卷起积雪无数,漫天飞舞。
洛樱就在雪中挥舞长剑,全神贯注,渐入佳境。
“该给这妮子弄一把剑了。”
沈默看了一会,临出门前暗暗下定决心。
如今的洛樱,已经将惊鸿剑前两式完全融会贯通。
木剑和铁剑重量不同,用起来手感自然也就不同。
沈默想着,快速出了门。
他这一次出去,倒也没什么目的。
上次和红衣聊过一次后,他便愈发感觉这帝都风云诡谲。
他也想看看,这座对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如今究竟是和何等面貌。
想要看清一个人的脸,要在白天看,有足够充足的光线,才能看得清。
可要想看清一座城市的脸,得等到晚上,当霓虹点缀黑暗的时候,一座城市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
这句话,是当初何东远跟他说过的,他一直都很认同。
想起何东远,沈默嘴角微微上扬,两人阔别几个月,如今又来到了同一座城市。
滴滴
正出神间,后方传来一阵汽车喇叭声,听声音,已经到了他后方五米外。
沈默想也不想,一个闪身来到路旁。
回头看去,只见一辆红色的保时捷正听停在他刚才所在的位置。
车窗摇下,露出一张精致的俏脸,正冲着他扮鬼脸。
“呦这不是要炖了大白的大叔吗这大晚上的,出去觅食啊”
沈默定睛一看这张脸,顿时失笑不已。
还真是冤家路窄,这张脸不是别人,正是那七号别墅里的女孩。
只不过此刻脸上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