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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骨之王以前可是砍过不少龙的,寒冰龙菲奥加西亚虽然没被砍死,但也撵了它好几条街,寒冰龙涎不就是它的口水嘛,这个女人竟然吃口水?嫌弃。

    玛法脸都绿了,生气的跺了跺脚,抱着自已的裙摆便气鼓鼓的往绳梯跑,也不嫌弃篮子脏了。

    是啊,龙涎不就是龙的口水嘛,为什么以前自已不觉得脏,还为有这种经历而得意?丢死人了。

    毕度向罗骱施了一礼,赶紧追过去,护着侄女进了绳梯篮里,咯悠咯悠的往下降去。

    “呃,到底吃了还是没吃啊?”罗骱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太不礼貌,但他又不在乎这个,他只想知道吃了没?

    “应该没吃,那条冰虫子寒性十足,直接吃会死人的,估计是口水滴到什么植物上,又或者附魔在武器上。这样算来,那条虫子的口水也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了,回头把它逮回钢骨领,专门榨它的口水。”

    听到罗骱的喃喃自语,梅丽沙和塞伯面面相觑,心里都感到一阵恶寒。

    毕度和玛法们骑的不死骨马给罗骱提了个醒,人类似乎对骨马这种坐骑并不是很排斥,只要打理干净就行。

    这样自然是最好,不用自已双脚赶路了。其实钢骨之王是喜欢自已走路的,当年他就是靠着自已的一双铁腿,踏遍了整个大陆。

    但罗骱不喜欢,而且身为一名远方的旅人,没有坐骑很说不过去,原本罗骱打算搞匹坐骑的,现在一看,人类似乎并不排斥不死骨马。

    简直太好了,他的麾下别的坐骑没有,骨马是要多少有多少。

    “出来吧,不死的辰光!”罗骱单手一挥,身前出现了一个旋涡状的魔法门,一匹金灿灿的骨马跃空而出。

    这区骨马体型高大,形体修长,四条腿又长又细,一看就是超能跑的那种。

    “吾王睿”高吼着口号跃空而出的不死辰光,刚落地就砰的一下被烟雾吞噬,连句口号都喊不完。

    “恍眼睛,回去。”罗骱挥了挥手。

    不死辰光是一匹黄金骷髅马,全身金灿灿的,太阳一照几公里都能看见,太恍眼睛了,而且也不匹配他现在的身份。

    不死辰光虽然是一匹马,但同时也是一具黄金骷髅,因为体型的缘故,无论是战斗力还是灵魂强度,都要比人型的黄金骷髅更强横,如此强大的黄金骷髅,谁有资格把它当坐骑?

    骑着它往人前一站,全世界都知道钢骨之王出山了。

    随便招了三匹骨马,罗骱四周找了一下,竟然找到了几块黑曜石,这是一种很漂亮像黑色玻璃一样的石头。

    罗骱把它们拿在手里,灵魂之火焰升腾而起,把石头包裹在其中,只听到火焰中一连串噼里啪啦的脆响,火焰敛去,罗骱的手里就只剩下三块正圆形,像鹅卵石一样光滑扁平的石头。

    罗骱一手握石,一手在石头表面滑动起来,手指所过之处,黑色火焰燃起,指下的石头硬生生的刻出凹痕,最后这些凹痕组成了一个两根交叉的骨头架着一个骷髅头的标志。

    海盗骷髅标在这个世界是没有的,罗骱觉得很适合成为自已的徽章。

    往几匹骨马胸前一挂,就像固化了不死召唤术的专用坐骑一样。

    罗骱满意的点点头:“回头搞点装饰挂上,就完美了,走,上马。”

    罗骱翻身跃上去,往马的大脊骨上一坐,两脚一扣,稳稳当当。

    可是塞伯和梅丽沙就不行了,山村长大的孩子,别说骑马,见都没见过,偶尔见到的也是矮脚的山地马,这种高头大骨马他们爬都爬不上去。

    最后还是罗骱让骨马卧倒,才让他们爬了上去,可是一坐上马背,梅丽沙便满脸羞红的跳下来:“硌屁股。”

    罗骱纳闷了,硌屁股就硌屁股,脸红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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