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对,如果诸神看你不爽,他们就会实现你的愿望。
赫莫斯相信,它被耍得很惨。
*
约翰·多伊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现在是下午两点,吃午饭的人基本已经走光了,吃晚饭的人还要等一些时候才来。没什么情况的话,现在正是员工休息时间。
然而情况就那么发生了。
约翰听见了清脆的门铃声,他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含糊不清的抱怨,把递到嘴边的酒杯放下,看向门口。一个裹着棕色旧风衣的人走进了这间小旅馆,看上去像是本地人,反正约翰之前没见过这人。这个陌生人戴着一顶宽沿帽,褐色的长发垂落肩头,显得和小镇画风格格不入,而且他本人似乎也没兴趣贴近这里周遭的环境——他的大衣衣领是竖起来的,遮住了他的下巴,显得又冷漠又疏离。一个游离世外的旅行者,约翰下了判断。店员十分敬业,抛开刚才休息不能的不满,表演出一个热情的姿态:他向那个人的方向倾身,嘴角扬起友好的微笑,两只眼睛充满兴趣,专注地看着这个陌生人。
“您好,请问您……”
约翰被那双突然变亮的眼睛吓了一下,声音卡在喉咙里。
陌生的旅人盯着约翰,眼睛不知道怎么回事,变成了耀眼的金色,灼灼发光。
一个龙裔。
约翰很快镇定下来。在这个新闻行业蓬勃发展的年代,龙裔虽说少见,但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在报纸上看过他们的照片,比如现在很火的戏剧明星,雷蒙娜·奥斯纳小姐,就是一位龙裔,身体里流淌着真龙的血脉,也许和真龙相比那点血脉不值一提,但对于常人来说,那简直太非凡啦!龙裔的眼睛是漂亮的金色,龙裔的身体素质比常人高出太多,龙裔有杰出的魔法天赋,就拿那位奥斯纳小姐举例,她能够变出一双角,在舞台上,那场面别提多炫酷了。
但除此之外,龙裔和人类就没什么两样了,或者说,他们的定义本来就是龙族血统比较显明的人类。所以,约翰现在可以安下心继续演好一个热心的店员,为这个陌生人提供周到的服务——
“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可是对方不说话。
好吧,也许这是个脾气古怪的家伙。多伊先生心想。
但是一个好店员的职业操守就是不管面对什么难搞的客人都要热情如一。
于是约翰保持微笑。
可是对方就只盯着他看,不说话。而且,说实话,那个眼神让约翰觉得有点不舒服——太直白,太□□,好像约翰之前和他有过什么交情似的,而且还是不好的交情。
于是,约翰脸上的热情逐渐冷却了。他和这个古怪人四目相对,心里想着,再过几分钟,要是这个这家伙还不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他就当他不存在好了。
他渐渐把手伸向装满廉价麦芽酒的玻璃杯。
但对方偏不安生。
“你是谁?”这家伙问,声音冷得要掉冰碴子。
手又缩回去了。约翰重新扬起一张笑脸:“约翰·多伊,先生,您需要我……”
冷笑让他停下话语。
“约翰,多伊?”这龙裔一字一顿地念道,嘴角带着讥诮和嘲讽。
许多人在第一次知道约翰叫这个名字时难掩笑容,可从来没有谁像现在这个人,笑得充满莫名其妙的恶意。
搞什么啊!约翰有点不高兴,但他脸上什么不愉快也没泄露出来,反而和这家伙一起笑起来。
“我没有在开玩笑,先生,”他语气轻快的说,就像他完全没读出对方的讥讽一样,“我真的就叫约翰·多伊。您不能因为它被用来代称无名氏就不许人叫这个名字,是吧?”
他不知道对方听进去没有。他觉得对方的眼神毫无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