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R国的生意发展的极为顺利,又赶上圣诞节,三人忙得恨不能当六个人用。曾月如几乎每三天就要在江城和宁镇之间往返一回,眼见着她把自己给熬瘦了。曾妈劝不了她,又帮不上忙,只能趁着她在家的时候给她做美食补身体。
江城的冬天格外寒冷,曾月如送给各位女士的貂皮大衣就成了她们的心头好。穿在身上温暖,出门又体面,每到这时她们都要感念曾月如的细心体贴。
“妈,我今天穿小妹送给我的大衣出门,好多人都问我在哪里买的,都说质量明显比市面上的要好。不说别的地方,就是我们大楼的采购经理都说好,羡慕我呢。”陈丽梅一边给婆婆打下手,一边拉着家常。
“我也是。大衣穿出去,你们那些阿姨一个劲儿地问,在哪里买的?”女儿真的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温暖又挣面子。“呵呵,江城哪有卖的,那可是小妹从R国背回来的。”
“也是小妹贴心,到哪看到好东西,总想家里人。”有个这样的小姑子,陈丽梅深感自己的幸运。“别人根本想不到这些,只想着蹭家里人的。我们单位出纳小吴,妈,你认识吧?”
“认识呀,你们结婚时见过。”见过一次,不过曾妈觉着她的面相不错。“那孩子看着挺仁义的。”
“不只仁义,还很实在。好人没遇上好人家,她有个小姑子,快结婚了,不只要娘家出嫁妆,还让每个哥哥随一千块的礼。”现在的一个人的工资说高了也就一百块,“差不多是一个人一年的工资,随了这份礼,她哥家的日子咋过,喝西北风?”
活了大半辈子的曾妈也是吃了一惊,“这……这个小姑子怎么开的口?弄不好,这不得让她哥哥打离婚当光棍?”
“谁家小姑子这么厉害?让哥哥打离婚当光棍呀?”于美华笑盈盈地走进厨房,插了一句。“不会是小妹让大哥大嫂离婚吧?嘿嘿……”
于美华自以为幽默地笑了笑,结果却引得曾妈和大嫂冷冷地看着她。
“只听到一句半句的,乱接话可不大好。”陈丽梅以前觉着于美华学历高,见识一定比她广,可相处下来却总让人失望。“那么败家的小姑子怎么能和月如比,再没脑子的人也不会说这种话。”
曾妈没说话,可脸色却不好看。她越发看不上于美华,事事要拔尖,连拉家常都不能比别人少说一句。
她和老二处朋友也有些日子了,几乎天天晚上在家吃晚饭。除了第一次来家时买了些水果,就再没花过钱。倒不是差她那点儿钱,可小事见人品,她的为人可见一斑。
曾妈知道女儿也不喜欢她,不然不会明知她艳羡她们的貂皮大衣却一直没有任何表示。估计也正是这个原因,于美华才愈发尖刻、无理。
不付出,只想得到,天下哪有那样的美事!
于美华面色讪然,可心里的不满却到达了顶点。陈丽梅和她相比有什么好?除了嘴甜,会哄人,还有什么值得称道的?
“说谁没脑子呢?”于美华瞪了陈丽梅,“要说没脑子的,也是读书少的没脑子!”
“你——”陈丽梅一时无言以对,干瞪着她着急。
“读书少就没脑子?那全家最没脑子的,就是我了!”曾月如抱着侄子笑眯眯地站在厨房门口,“不过现在不只讲究智商,更讲究情商!智商高的人,书读得好,可日子过得不一定好。大嫂知道为啥不?”
陈丽梅头一次听说情商,摇了摇头。
“书读得太多,脑子都读傻了,读得把人味儿丢了,当然就过不好了。”曾月如根本没看于美华已经变成茄子色的脸,接着说道:“情商高的人就不一样了,接人待物、人情往来都是高手。不说人见人爱,也差不多,那日子当然没得说。大嫂就是个高情商的人,我们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