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则?小则!起床了!不要整天待在家里,偶尔也要出去溜溜弯啊。”
百平米的房间被女人的声音充斥着,却不见席梦思上隆起的被子有一丁点的动静。
“嬴胤则!!!快出来溜阿道夫(高贵的狼)!!!不然我把它扔了!!!”
没一会儿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穿戴整齐的少年走下了楼梯,面色嫌弃,“是谁一有灵感就能一直窝在家里,饿死都不肯出去买吃的,不肯出门养什么阿拉斯加。再说你扔的动吗!”
看着从他出现就一直围着他周围打转的二百斤的狗子,“还好意思让它叫阿道夫,它祖宗们(狼)都要哭了。”
刘禾茵穿着睡衣抱着笔电窝在沙发上,讪笑着,“赶紧遛狗去!”
色厉内茬,还不是溜不起只能被狗溜。
撇过脸冷哼了一声,“阿道夫,走了。”
带着二百斤的阿拉斯加走到门口,佩戴好狗绳,一人一狗走出了家门。
从小因为父母喜欢度蜜月,嬴胤则经常被送到舅舅家,小时候是军区大院的孩子王,长大是军营的刺头,又会闹事又能打,恩,他舅是个军人,大校,不过离少将也快了。
17岁1米89,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职业模特,半年前就已经拿到了一张大学毕业证书。
嬴胤则有着成为人生赢家的一切,可他却和他的父亲一样离经叛道,放着大好的未来不要,放弃了博硕连读的机会一拿到毕业证书就偷偷回国,等签了公司成了定局才回家。
老人们都了解他们家的宝,做好的决定谁都拉不回来。最后也只能摆摆手,实在喜欢就做吧。
连着军区那边的老人们都可惜那么好的苗子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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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手劲极大,对自家小主人很是了解的阿道夫乖乖的顺着嬴胤则的步伐,偶尔也会因为看到有意思的事物开心的蹦跳两下。
少年的身量极高,戴着眼镜却不显呆滞,看着脚畔乖顺的狗子,面色温柔,裸露在外的白皙皮肤被阳光照耀着,整个人都好像在泛着光,吸引着所有过路人的目光。
忽然却又见少年拿起手机,不知说了什么,没一会就来了一辆内容量颇大的路虎,少年既温柔又轻柔的——抱起了那只二百斤的阿拉斯加,把它送入底盘有点高的车子里。
名叫阿道夫的狗子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却见它毫不稀奇的甚至很习惯的抱着它主人的脖子,然后就完全不稀奇的爬进了那辆路虎。
嬴胤则迈着长腿紧跟着坐了进去,先把那只傻乎乎的狗子抱到大腿上,才关上车门离开了。
开着路虎的司机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人,他是嬴家老宅那边的管家的儿子,和嬴胤则的父亲嬴钊戚差不多大,叫秦尚,直到嬴胤则20岁时会一直跟着他,这是嬴家的传统,他们的父亲也是这样过来的,可以说秦尚是最了解嬴胤则的人,连他的父母都比不上。
“少爷,阿道夫可不能再这么惯着了,它才7个多月结果都快两百斤了。”
秦尚见少爷一直把狗抱在腿上,无奈至极,少爷对这只狗也太好了。
“是223天,183斤,就这样,很好。”
嬴胤则狠狠的撸了撸阿道夫的厚毛,便见他家狗子傻乎乎的看着他,想了想,“你很轻,抱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说着温柔的摸了摸它的狗头。
秦尚:着滤镜是该多厚啊!秦尚一想起来这狗站起来能糊他一脸,将将1米8的身高都在瑟瑟发抖。
阿道夫:哼,他家小主人虽然面上嫌弃,但绝对是对他最好的了。
毕竟没有什么人能经的住巨型阿拉斯加200斤狗子的摧残。
也只有嬴胤则天生神力,成天熬夜还长得那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