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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争:“请给我一杯长岛冰茶,加烧酒。”

    女人之间的友谊可以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建立。

    更何况钱争是魔王的前台,专门负责与各种各样的客户打交道;而沈畔是霍准养了三年的家猫,专门负责不与人过度交往。

    这两人的段数差距根本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这么说,你家男人出差,你晚上溜出来享受个人世界?”

    沈畔点头,用“我翻山越岭打败了恶龙”的自豪口吻说:“一个人去了他出差前划的最远出行范围的边缘的店吃晚饭,计划在离门禁只差十分钟的时候到家,喝了饮料菜单上的未知材料的名字很酷的东西,拉面加了两倍蒜!”

    ……为什么你要遵守他划的最远出行范围(话说真的有这种东西吗),为什么他不在还要遵守门禁,为什么即便选饮料也要是无酒精草莓味的可尔必思(别名儿童饮料)啊!话说拉面加两倍蒜有什么骄傲的!

    钱争心中的槽点汹涌澎湃。

    真是没见过这么听话的姑娘。

    “平时被压抑的很难受?”

    钱争屈起手臂托住自己的下巴,随手拿起盘子里的盐煮毛豆,调侃道:“婚姻可是爱情的坟墓。”

    沈畔摇摇头:“当然不,事实上……”她皱眉,突然无法鲜明地形容自己如今的感情生活。沈畔仔细琢磨着,若有所思地看着梨形玻璃杯里粉红色的泡泡。那是可尔必思的碳酸气泡,正顺着被冰块冻成冷白色的杯壁慢慢上爬。这么一看倒有些灯红酒绿的成熟悠闲感,前提是忽视那早春樱花般粉嫩的颜色。

    “事实上,我总觉得最近才开始谈恋爱。”沈畔轻声说。

    钱争:“……哈?”

    接下来沈畔用“我翻山越岭打败了恶龙后还成功把它驯养成忠犬”的自豪口吻说:“因为他最近开始和我吵架了!”

    钱争:“……”

    是恶魔落伍了吗?她怎么看不懂现在年轻姑娘的婚姻观念呢?

    “会发脾气,表达出明显的情绪波动,而且有段时间特别任性……”沈畔傻笑,“哎呀想想就很开心。撒娇的样子真的特别可爱……”

    那是你不知道对方撒娇时顺便割走了姑娘一号的嘴唇,还把某头目的右手榨成汁喂给即将脱水而死的姑娘二号。

    钱争正努力跟上正常人类的脑回路:“这么说,你家那位是小奶狗?”现在女生好像很喜欢这种款式,会撒娇会生气的奶油小生,唔……人类真复杂。

    还是无形的信息最好了。

    “应该不是吧。”沈畔郑重思索了半天,期间无意识咬了一下插在饮料杯里的塑料吸管:“非要用动物来形容的话……是那种特别帅气的大金毛!”

    哦。

    钱争低头灌了一口长岛冰茶掩饰自己的无趣:是普遍意义上的那种暖男呢,好无聊。

    沈畔捧着粉红色饮料继续分享,简直如数家珍:“他出差前还抱着我不肯走来着,那么高一个人就埋在我脖子旁边哼哼唧唧,说什么‘好想把工作对象的眼球挖掉’‘如果你一个人在家不乖我就给你弄只漂亮项圈再绑一只铃铛’,哎呀那个样子真的超级可爱……”他有时说说这种有点阴森,其实不会真的实现(?)的任性抱怨,实在是幼稚的可爱。

    钱争点头附和:“嗯……嗯??”

    等等这种话大金毛会说吗??怎么语气听起来有一丝丝熟悉?

    霍·伪·大金毛·准用细长的手指轻轻转动着ISO标准杯的椭圆形杯口,百无聊懒的设想,如果自己轻轻一推,能不能打断这充满着废话和矫情的权贵宴会。

    正巧旁边就堆放着两座做作的香槟塔,霍准在思考要不要给现场的上流人士们表演多米诺骨牌。

    是的,宴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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