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夜晚才会交付自己的保守姑娘。
一时兴起立刻化为厌烦。他可不希望将一次愉快的一夜情变成毁灭纯洁天使的致命伤,霍准的胸口升起比一开始更甚的烦躁感,他伸出手,给女孩递一只帮助她站起的手,随后礼节性的微笑。他没错过女孩倏然亮起的眼睛,她手心滚烫,红晕自耳根漫上双颊。霍准知道这代表女孩对他一见钟情。
真该死,发现可口的小苹果后被告知只能采摘一次,刚要放弃离去后者却主动降下树梢,骨碌碌滚到你脚边。霍准想抬起脚尖将她碾成粉末,无法获得的珍宝没有存在的必要。
“你没事吧?”他彬彬有礼的问。
“哦……呃,抱歉。”女孩慌忙低头,局促地整理自己的灰色套装,她几乎把“后悔今天穿了这么一件丑裙子”写在脸上。“谢谢你……我是说,谢谢您。”
她的尊敬和胆怯并没有让霍准心情好转。他点头,抽身离去,决定早点去寻找失恋的女学生泄火,却感受到微小的阻碍。女孩竟然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口。
“虽然很唐突,先生……我对您一见钟情。我是说,我现在心跳很快,呃,我以前从没有这种感觉……一见钟情,大概。”她语无伦次地说,表情狼狈,“大家都这么说,我的意思是,一见钟情……”
不,亲爱的,你只是对一个在你疼痛时给与帮助的英俊男人产生大量的荷尔蒙,脚腕消肿后就会回归现实。
霍准意外于女孩莽撞的表白,他近乎怜悯地说:“然后呢?”
一个低情商的蠢女孩,这时你该寻求进一步帮助,或讨要我的电话号码。当然啦,你完美避开以上两个死亡选项也挺好。
“就,就这样啊。我得告诉你我刚才的感受。”女孩茫然又尴尬地回答。
这意外逗笑了霍准。他今天在同一个人身上感受到三次意外。对方是个漂亮女孩,皮肤嫩白,有美丽的脖颈和小腿,据目测胸部不到A,处处符合霍准的审美。似乎不能和她春风一度是极可惜的事,霍准向来擅长打破规矩与矜持——
他做出一个极微小的选择。他教导她。
“你还应该向我介绍你的名字,然后要求我的电话号码,可爱的小姐。”
没人知道这意味着霍准再也不能寻找失恋的女学生。
也没人知道为魔王量身打造的枷锁正缠上他的无名指。
男人通常不会因为想和一个女人上床就娶她为妻。但变态会。他只花费四个月与沈畔交往。
感受到名为“新婚”的词语与自己建立联系,霍准心中充满愉悦的新奇感。宣誓后沈畔眼眶通红,她扑进他的怀里,哽咽着说:“我爱你。”
这是个理所当然回应【我爱你】的场合,全世界每个男人都会响应这理所当然。然而霍准沉默了。
也许他是无药可救的变态,但不代表他是人渣。在这个姑娘人生唯一的结婚典礼上编造谎言太过混账。
“我会一直守护你,直到你生命终结。”魔王承诺道。
直到我失去兴趣,直到你生命终结。
这和花费四个月追逐一个难以攻略的女人没什么不同,只不过魔王从未在任何一个女人上花费长达四个月的时间,通常24小时之内他就能将姑娘们带进酒店。更特别的是这四个月并不是追逐,而是恋爱,约会,订婚和领证。婚礼并不繁重,新郎方无一人出席,新娘方早与家中断绝关系。只有两个人的秘密婚礼,霍准不吝啬打扮自己的新婚妻子,沈畔看到婚纱后觉得自己像踏上南瓜马车的辛德瑞拉。
傻姑娘。霍准心想,比起华服首饰,你更该请遍全世界人见证这场婚礼——除了你自己,有谁知道你在今天嫁人呢?
“我觉得这样很棒。”沈畔闭目微笑,“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