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才六点多,虽然太阳已经完全从云层里冒出来,炽热的高温也初显威力。但除了一些上早班的上班族,和赶时做生意的早餐店。这座繁盛的城市,还是少有人愿意从凉爽适合宜的空调房里走出来。没有人流,也就没有最最烦人的堵车。顾爸熟练的驾驶自己的座驾,离开了这座顾风止生活了三年的城市。
只不过在经过顾风止以前学校前面的一条街时,顾风止却叫了停车。
坐在前排的顾爸顾妈很疑惑,看着女儿跑到一家外表有些简陋肉夹馍店。不知说了什么。店里的两夫妻快速的忙活起来。
等了差不多十多分钟,女儿还没回来,顾妈有些不放心,走了过去。却看见里面的店员一个正快速的切肉,一个快速的夹馍。然后将其一个个放入小包装,然后再放到两个大袋子里面。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袋子,有半米高,里面都装满了一半的肉夹馍。
“你这是……”
顾妈看着女儿这明显扫店的驾式。眼睛惊得都呆了
顾风止此刻手里还抱着个肉夹馍正在啃,肉夹馍包装的纸皮已经撕开大半。里面表皮煎得焦黄的白馍便毫无掩饰的露了出来。中间被卤汁染成深色的肉陷,将不小的馍撑得满满的。咬上一口,充沛的肉汁便从缺□□了出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一股馋得让人不断流口水的香味。顾风止深深的吮吸一口饱含精华的汤汁,然后幸福的眯起眼睛,让美味充分在自己口腔。
话说,顾风止都不怎么记得她大学同学的名字和相貌,但对于这家开在学校附近的肉夹馍店确实在记忆深刻。
这家肉夹馍的馍都是店主当天手工现做,靠近就能闻到一股小麦特有的淡淡清香,混合着焦香,十分的诱人。
此刻顾风止拿在手中还微微有些烫手。但也是它最好吃的时候,咬上一口外皮酥脆、内心软绵又有嚼劲,混合着中间肥肉相间的腊汁肉,还有浇上的腊汁,真是让人口水都流三尺。
吃肉夹馍时,许多人习惯馍夹着肉,一口一口的吃掉。但顾风止却与众不同,她喜欢先把肉夹馍外面的一层硬皮吃掉,然后把馍里夹着的腊汁肉一块一块的一一吃掉,一丁点都不剩。最后再把已经吸满腊汁的内镆吃掉,她觉得这样吃才叫真正的过瘾。
而且这家店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肉夹馍卖的价格非常实惠。就是学生时代的顾风一餐吃上两个经济都不会紧张。
在大学时最痴迷的一段时间,顾风止是恨不得自己一天三餐都能吃上两个夹馍。只不过他们宿舍离这边大门确实有点远,很不现实。
论大学生活这家肉夹馍确实能在顾风止生活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最难得是还能让她一直百吃不厌。在连续吃了三年后,顾风止即使工作了有机会还是要到这里买上几个。
在末世之中,顾风止做梦也不只梦过一次这家肉夹馍的味道。
舔了舔手指上沾着的酱汁,顾风止眼睛一直盯着店内,嘴里随意说道:
“我最喜欢这家肉夹馍了,以后估计都吃不到了。我想买个够。”
听着顾风止自然的话,顾妈沉默了。然后忍不住提高音量大声道:
“那也存不下啊!”
“这种现做的熟食,你今天不吃完保准就变质。”
“不会变质的。”顾风止咀嚼腮帮子含糊说道。
还不知道顾风止空间有个可以永远保质的仓库的顾妈。觉得她有必要为这个不知节制,不事生产的女儿好好上上一节课了。
只不过现在在外人面前给她留点面子。顾妈狠狠瞪了一眼,就独自生闷气去了。
顾妈就是有这点好,即使再不认同,再气,但是她绝不会在外人面前教训女儿。
即使她没读多少书,但她也是从少年时代走出来的。她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