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拿着手中摩挲,边角上都已经破烂发毛。
照片上,五色霓虹晕成了光斑,淅淅沥沥的天气看起来有些寒冷,应该是个冬季,从周围的建筑可以分辨出坐标巴黎。
一个穿着卡其色长款风衣的男人跟在另一个男人旁边,侧脸可见大约是个中法混血的串儿,正亲昵而颇有些讨好意味地凑近他旁边那人,但他旁边那人明显有些抗拒,身子朝另一边轻斜,不用看脸都能感受到浓浓的嫌弃之情。
关键问题是——这个满脸写着嫌弃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那聂景杰。
看起来,这串儿就是于晨的前男友了。
但她不是说是聂景杰抢了她前男友吗,怎么看起来却是串儿倒贴上去的啊?确定不是串儿去抢聂景杰?
林殊颜满头疑惑,蹲在地上,忍不住“咦?”了一声。
“有疑问吗?”一个声音冷不丁在她身后响起。
她没反应过来,随口就答:“是啊。”
“说来听听,”声音明显冷淡,“我给你解答。”
而林同学这才突然回过神来,吓得直接一屁股给摔到了地上,心惊胆寒地回头,就看到小母夜叉那张妖媚又全是杀气的脸,两道目光跟杀猪刀似的,直剌喇地把林殊颜的脸都抽得发疼,连喉咙都出了不声音了。
偷看别人的日记,还不小心窥见了人家最大的隐私,林殊颜也觉得自己大概被小母夜叉千刀万剐都是轻的了。
于是她也不反抗了,轻轻地合上日记本,跟献宝一样双手托起这玩意儿,递到于晨跟前。
于晨没动。
林殊颜在思考自己是要跪下呢,还是得附加三个响头?
或者还应该烧上三炷香?
总不至于要以死谢罪吧!?
于晨依旧没有动作,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转身回了卧室,关门前幽幽地飘出一句话:“帮我把这玩意儿毁尸灭迹吧。”
就这样?
林殊颜捧着日记本愣了一阵儿。
没听错吧?于晨说的是把日记本毁尸灭迹,而不是让她把自己给毁尸灭迹了?
于大小姐是还没睡清醒吧?
于晨回房间,坐在床沿,默默抿紧了唇。
她一开始也没想过要瞒着林殊颜什么,照片被发现也就发现了。只是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其实老早就应当抛之脑后了,可那是她第一次爱一个人,全情投入,无怨无悔。他那么优秀,她也想过或许有一天他会爱其他姑娘,只是没料到居然……
聂景杰那混球做什么不好,非闲得脑子发抽了去那地儿,然后就遇见了他。而谁又会知道,他竟然一路跟着聂景杰尾随了出去,就算聂景杰已经不悦到了极点,他却丝毫都没有退缩,依旧我行我素。
她在串儿身上看见了她自己。
而由此她才发现,在这段关系里,原来一直都是她在单方面的付出,从来都是一个人在演出着热恋。
而卧室外,林殊颜翻箱倒柜,从客厅某处摸出来一个打火机,拿着日记本下了楼,到小区垃圾回收的地方。
她点燃了日记本的一角。
火焰卷起了热气,一页一页慢慢变黑燃尽。
林殊颜又将那照片的一角点燃。
火光把串儿的衣角烧焦,又照亮了他的脸。
不用说,这个串儿长得还不错,应当是于晨喜欢的类型。
以前读书的时候虽然不敢恋爱,但种种迹象也让她知道于大小姐就欣赏那种帅得无边无际的男人。
突然一阵小风吹来,照片上火光扑腾了一下,林殊颜吓得松手,没料照片直接随着那风飞了出去,在空中打了个卷儿,然后落地。
林殊颜追上去,一只脚就踩住了这没有烧完的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