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十四章

    李承瑛六岁时打破了李承璋最喜欢的碗,把还不会走路说话的她抱在旁边,让李承璋误以为是她打破了,埋怨了她许多时日。

    十岁时扯了贵女簪花,不忘把簪花塞在她手里。

    十二岁时剪了教他骑马的师父的马尾巴,说是要给她制琴。

    十五岁不想写太傅布置下的功课,骗太傅说文章被她撕了。

    总之这么多年,她没少替他背锅,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在华京贵族圈里的名声不好,完全是拜李承瑛所赐,毕竟他一闯祸便拉她来挡枪。

    多年背锅的默契让程彦见到李承瑛无事献殷勤,便下意识地心惊肉跳。

    “想什么呢?”李承瑛敲了一下程彦额头,道:“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

    程彦揉着额头,腹诽着:还真是。

    脸上的油彩涂太久,有些痒,李承瑛挠了挠脸,漫不经心问程彦:“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

    程彦的白眼险些翻上天。

    早在她得知这个时代没有红薯时,便重金找红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李承瑛居然还不知道她找的东西是什么。

    程彦没有好气道:“番薯。”

    红薯最开始从南美洲传到菲律宾,又被菲律宾带过来,因为是番外的东西,所以又叫番薯。

    她怕这个时代的人只知道番薯而不知道红薯,便用了番薯做悬赏。

    李承瑛道:“哦,就是番薯。”

    “我见你对那东西上心得很,便找了多识广的老黄门,老黄门说,他一个小徒弟见过这个东西。”

    程彦怀疑道:“哪个小徒弟?哪里的人?”

    不是她不信任李承瑛,而是李承瑛这么多年就没做过靠谱的事情。

    李承瑛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程彦,道:“我还能骗你不成?你瞧瞧,是不是你要找的劳什子番薯。”

    程彦接过纸,纸上有着淡淡檀香,显然不是李承瑛这种纨绔子弟用来糊弄她的纸,打开一瞧,上面画的赫然就是她寻找多年的番薯。

    这个时代的画风更为写意,画画之人许是怕她看不懂,将番薯画得极为写实,与后世的红薯没甚么两样。

    程彦仿佛看到烤好的红薯在自己面前冒香气。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狠狠鄙视了自己的吃货本性。

    红薯不受土壤不受天气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丰收,这样一来,又能救活许多人。

    她该高兴这个才是。

    程彦连忙问道:“这是谁画的?他现在人在哪?”

    李承瑛道:“人在三清殿,叫什么觉非。你到了三清殿,只管找觉非就是”

    天家姓李,便追认了老子为祖先,宫里有敬奉老子的道场,名唤三清殿。

    “绝非?”

    这名字可真奇葩,绝非什么?绝非如此?

    程彦心里腹诽着,点头应下。

    李承瑛低头瞧着程彦折纸的欢喜模样,挠头问道:“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该怎么谢我?”

    程彦道:“你说吧,这次想问我拿多少钱。”

    她就知道李承瑛没有这么好心,绕这么远的圈子,必然是有要事求她——不是跟人打架惹了祸,便是在外面吃酒赌了钱,自己钱还不上,便来找她打秋风。

    若是这样还好办,她刚收了不少红封,兑换成银子,三五千总是有的。

    程彦扣扣索索从袖子里取出还没暖热的红封,一阵心疼,道:“我只有三千,多了就没了。”

    “瞧你那财迷样。”

    李承瑛嗤笑:“不要你的钱。”

    说着还把自己收到的红封一股脑塞给程彦。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