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他站在大门前,看着一脸愤怒的席圣昱,只轻声问了一句。

    “子麟得罪你了?”

    “没有。”

    “那小玺你一大早上跑来兴师问罪为何?”

    “……”

    席圣昱忽然说不出话来。

    毕竟他掳走陆凝,是他有错在先。

    “你和小凝的事既然只是一场误会,小凝已经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你就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席圣昱不会对宋秉文无礼,毕竟是长辈,而且席家对宋家有愧。

    至于这“愧”从何而来,席圣昱不太了解上一代纠葛不清的恩怨。

    但是他妈咪从小就告诉她,宋家对他们席家有恩。

    不过席圣昱知道,他妈咪慕容兰和宋秉文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而宋秉文和现在的市长太太麦亚琪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到宋子麟亲生母亲丽莎这里,已经是三婚!

    但宋秉文抛弃前两任妻子,却娶了一个常年靠坐轮椅,说话都说不清楚的年长女人,这份情义确实让人敬佩。

    “知道了宋叔叔。”

    席圣昱客气地低了低头,转身上车走了。

    宋秉文一直目送席圣昱的车子远去,这才转身回了屋里。

    宋子麟在房间里寸步不离地守着陆凝,她已经睡着了,他仍旧不肯离开一步。

    宋秉文在房间门口看了一眼,摇摇头,轻叹一声。

    儿子这般重情重义,大概是像了他。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段感情,能不能修成正果。

    宋秉文去了一楼,那是他和丽莎的房间。

    这些年丽莎一直坐着轮椅,为了方便轮椅行动,他们的卧室和起居都在一楼。

    丽莎每天气得很早,因为她要去自己的小工作室做口红。

    她迷恋上制作手工口红,还是五年前的时候。

    宋秉文见她有了愿意做的事,当然无条件全力支持。

    医生说,她现在恢复成正常人已经不可能了,但多动动手,免得年纪大了行动越来越不便,倒是很有好处。

    宋秉文从后面轻轻抱住坐在轮椅上的女人,她笑着抬头,依旧美丽的容颜多了一些岁月的痕迹。

    却依旧美艳风情。

    她拿着一款艳红色号的口红,笨拙地一个字一个字说。

    “给子麟,老婆。”

    宋秉文笑了,眸光温软。

    “你是说,等子麟将来结婚,送来我们儿媳妇的对吗?”

    丽莎点头,对宋秉文展颜一笑。

    宋秉文好像哄孩子一样,揉了揉丽莎的头,“真棒!这个颜色很漂亮。”

    丽莎笑得像个孩子,拍着手为自己加油。

    “送若熙,送若熙。”

    “好要做一款送若熙?”

    “嗯!送若熙。”

    宋秉文便帮丽莎一起做口红,“等我们做的口红开始上市销售,莎莎的口红就可以被更多的人知道。”

    “她们会涂上莎莎做的口红,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莎莎是不是很高兴?”

    “高兴,很高兴。”丽莎用力点头,却在看向宋秉文时,眼神有些空茫。

    她现在虽然智商像个孩子。

    但也会有偶尔那么一瞬间恢复正常。

    恢复正常的时候,她便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宋秉文,每一次都会让宋秉文心口刺痛。

    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都明白其中隐藏的寓意。

    在丽莎的心底深处,一直希望宋秉文找一个正常的女人,是可以照顾他的,而不是他每天像个男保姆一样照顾她。但她现在不会表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