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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坚毅的面容露出一丝喜悦:“梁满月,果然是你。”

    他脑后的明月,仿佛是计算好了以后从中间一刀切掉了一样,完美的半圆,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让我一刹那间有些晃神。

    然后我收起失望的眼神,嘴角扬起笑容:“是你啊,杨云开。”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学,其实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杨云开比从前成熟了许多,虽然还是有些严肃,却不再像读时那样沉默。我想罗维知道了,肯定要大呼迹。

    他也是刚刚被调到这里来的,我们交换了电话,一来二去,竟然熟悉了起来,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同事朋友都说他对我有意思,可是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在一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重新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天真的带着傻气的小姑娘了,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人一到了年龄,自身的周围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人一定要有一个伴才能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也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我这里来,周末给我做个饭,水电费咱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欣然同意。

    后来发现其实还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账,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那一天我们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道: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他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我一张CD,陈奕迅的《认了吧》。我有些怪:“这是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给我干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然后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笑笑:“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摸我的头。

    我突然飞快地眨起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因为,这个动作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像从前一样,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会的,我想会的。

    只是,那会是多久以后的事?三年、五年、十年……等到那个时候,我们都拥有各自的家庭,那么,见到他时,我会不会哭?

    等到再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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