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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

    开场曲——我拿着这瓶药,穿过村子回到老张家。当我帮老张喷药摩擦后,过了一会儿,老张的手腕果然不那么痛了。我又为她治疗肿起的膝盖,却发现她的膝盖鼓出了一块,样子看上去挺可怖的。这时,只听老张说道:“老师啊,太感谢你了,喷上这个药以后,我感觉关节里先是冰凉,然后火热。现在已经不疼了,效果真是很神奇!”“能管用就好。”我若有所思地说“外用的药虽然麻烦些,但是不会对身体器官产生副作用。老张呀,我建议你按照说明书每天自己治疗三次。药水儿快用完了你就告诉我,我再帮你带过来。”“老师啊,你这人太好了,”老张神情中充满了感激,又说道“你又能教我唱歌,还能帮我治病,我一定是上辈子做了什么积德的事儿,才会遇到你!”“老张,不许迷信啊。”我笑着说“我为你做这些,全是因为你热爱音乐,认真练习的缘故。这是歌唱带给我们的缘分呀。”“是,是啊老师……”老张说着声音有些抖了“可是怎么说呢?这辈子都是我伺候别人,还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就算是大雪他也……哎!”“大雪?”我疑惑地问道“你是说……”“唉,不提他也好,”老张的眼圈有些红润了,她接着又说“他是我的冤家,也伤我……伤得我最深。”“老张,愿意把你埋在心里的事,对我讲讲吗?”我肃然地看着她说道。“说实话,老师,不知道为什么,我从第一次见你就感觉是个亲人,什么都愿意跟你讲。”老张也真诚地望着我,说道。我轻轻地点了点头,听她讲述起自己年轻时那些既浪漫又心酸的故事。老张说,她曾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其中的另一个主人公,就是大雪……原来,老张的学名叫张淑华。上世纪动荡年代刚过,年轻的淑华已是个大姑娘了。淑华从小天生丽质,隐隐然成为当地的一朵村花。常言说女大当嫁,张母虽然着急把女儿嫁个好人家,但是自幼葬父的淑华,却舍不得离开妈妈。就在一个下着雪的傍晚,淑华姑娘在自家门口看见几个村民正在殴打一个头发蓬乱的男青年。那青年人双拳难敌四手。最终被那几个凶狠的村民打倒在地。有一个人还在临走前啐了一口说道:“外乡狗,走道不看路,用眼睛瞎照,打不死便宜你,哼!”然后那些人就一窝峰走了。淑华知道,黑土地民风彪悍。有时候不用说话,互相多看上几眼都会彼此产生误会大打出手。淑华一向都很心软,平时就是看见一只兔子受伤都要去救。更何况眼前的大活人了。于是她走上前,想看那男青年是否受伤。可是当她走到近前,看清他的脸时,却不尽心中百感交集。原来这个蓬头垢面的年轻人,竟然是自己老叔邻家的孩子,名字叫大雪。张淑华想起很多年以前,她去城里的老叔家时,还与大雪一起玩过过家家呢!淑华对这青年人多少有些了解,知道在动荡年代,大雪的父母因为成分不好,被抓走了。大雪当然也认出了淑华。两个年轻人一聊之下,淑华才知道,大雪的父母一直没有被释放回家,他从城里来乡下,本是想投奔一个远房亲戚的,可那家亲戚也无影无踪了。淑华二话不说,先把大雪领回了家。那时,淑华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张母也是一个好心人,她深知乱世里被冤屈的人很多,也许大雪的父母哪天就能被平反呢。于是便欣然收留大雪住在了自己家,对外人只说是一个远房的表亲。大雪聪明勤奋,家里的农活儿他都主动抢着干。三口人在一起相依为命,没过多久,大雪和淑华之间蒙生了微妙的情感。后来大雪终于得知,自己的父母早就都在牛棚里上吊了。痛心之佘,他再也不想回城,而是将淑华家当成了自己的家。转年的夏天里。一天,大雪和淑华一起到后山摘野枣。谁知就在那天,在蝶飞花香的宁静山谷里,大雪却向淑表白了爱意。淑华没有拒绝,而是选择了接受他的拥抱。两个知识水平都不高的年轻人最终难以自持……早已暗生情愫的淑华姑娘,任大雪将棱角分明的嘴唇印到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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