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将为兵之主,兵为将之股。
凡为将者,每战而必前,兵则气势如虹而不输,说的就是两军交战的时候。将若不惜命,兵必不畏死。
林哲前生是学历史的学生,但正是因为每日研读历史,方能感受到史书中充斥着对爱国主义思想的赞颂、对正义的褒奖,那份血性早已在不经意间融到了血液中、铭刻到骨子里。
所谓文人铁骨,不外如是。
宗泽挑选出来的精兵,本就是悍卒,因为皇族的懦弱无能,恨屋及乌,对康王殿下有一种潜意识中的鄙视。
林哲从拎着长剑率先冲出去的时候起,就已经完全将自己当成了赵构,为了大宋,不惜赴死的亲王!从此以后,他就是赵构,将带领大宋走向辉煌!
而众将士也从心里接纳了他,这样的亲王才值得追随!
陈英武作为带队的校尉,甚至有些感动:这才是我大宋亲王应有的风范啊!
他以手势示意两名士兵加快速度,追上康王殿下,一左一右护卫,自己也打马追了上去。
几十丈远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也就十余个呼吸的事儿,金兵的前锋刚围上杨再兴,就看到了树林里冲出来的宋兵。
领先一人身着长衫、拎着长剑,却不着片甲,一望而知是个头领。
金兵早已熟知这个套路,文人领兵嘛,武人为副!
擒贼先擒王,金兵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于是,除了围杀杨再兴的五、六名士兵之外,其余人迅速从两边绕了过去,直奔康王!
两股骑兵瞬间碰撞到一起,开始了激烈的厮杀。
“铿锵”之声不绝于耳,不时有士兵坠马。
如果赵构有空纵览全局的话,就会发现,金兵虽然看着气势也不弱,却不是这帮宋骑精英的对手,坠马的全是金兵。
看起来打得挺激烈,实则更象一面倒的屠杀。
而他实在是没有时间观察局势,虽然,这是为将者的基本功。
不知战场局势,如何能合理布置战术、调配兵力?
好在,赵构自幼习武,一直勤于锻炼,身体素质颇为优秀,力量更是大得出奇,更加适合这样的混战。
他拎着长剑,时而突刺,时而劈砍,竟也连续杀了好几名金兵,尤其在他发现左右都有士兵护着之后,胆气更壮,完全放弃了防守,甚至有时间于厮杀之中领悟新学的纯阳剑法。
步战和骑战不同,但杀敌的招数却绕不过劈、刺、撩、扫、挑等基本动作。
旧的身体,新的思想,外加新的剑术,竟然在厮杀中渐渐融为一体。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受,属于穿越人士的专利。
咱们的康王殿下越打越觉得顺手,眼前只要出现金兵,上去就是一剑,或劈或刺,气势如虹,把纯阳剑法的刚猛剑意发挥的淋漓尽致。
四周的喊杀声、马鸣声、兵器碰撞声,他全然听耳不闻,只是一门心思的杀敌,杀敌,杀敌……
左右两边的士兵见他杀得快意,心里急得的不行,却又不敢离开。殿下威猛固然威猛,但若是没了两人在旁边护着,怕是早就阵亡了……
杨再兴一枪将围在身边的最后一个金兵挑落马下,又在其脖子上补了一枪之后,便调转马头,又朝正在厮杀的人群冲去。
正在勉力拼杀的金兵没料到后面又有敌人杀来,尚未反应过来,便被他一枪一个连杀了十余人。
手持大铁棍的金兵头目也终于靠近了目标,他没想到这队宋兵的战力竟然这么强,惨烈的局势早已让他熄灭了活捉宋军头领的想法。
抱着干掉一个就是赚的想法,他无视了赵构两旁的护卫,举起手中铁棍当头一棒朝赵构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