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清听了,摇了摇头:“哥,我知道我以前也是有时个发脾气,不想听你们的话,可是不管哪一次,最后我还是只能听你们的话,这一次,就让我作主一次吧,我是癌症晚期,而且扩散得很大了,如今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疗效药,便是化疗,也许只有暂时保住我的性命,可是那样真的很累,很痛苦,我不想那么累,我也不想受那样的痛苦。我身上能用的器官,我都签了协议,都可以捐出去,眼角膜我是一定要给卫紫的,哥,我真的是好喜欢她咦,我知道我这样说你会说我没有出息,然而,真的是好喜欢好喜欢,喜欢到我已经放不下她了,爱一个人,恨不得把她爱到骨血里去,可是要忘了一个人,大抵是要将她从骨髓里一点点地敲出来吧,她已经钻得太深太深,我放不下,忘不了了。”
他轻然地说着这一切,越说,越是让林之瑾难受。
如果当时自已帮弟弟一把,就和顾家把官司打到底,哪怕是再整些见不得人的手段出来也好,这样弟弟和他喜欢的人就可以在一起了,可是当时,当是是在想什么啊?
顾淮墨以前夺了他喜欢的人,他看着她,这么近,又那么的远,他发现那时候的自已喜欢的,也许是那种得不到的嫉恨。
二人的年龄相当,打小就是比较的对象,不管什么地方,他都暗暗地要超过顾淮墨,哪怕是咬紧牙关,也得超过他。
其实,他并不是喜欢云紫那样性子的人的,只是看着顾淮墨喜欢,他也去喜欢,还有对顾淮墨的那种恨放在心里在,就像是着了魔一样,想赶出来也难了。
可是为了各种的利益,他却是残忍地逼着弟弟,残忍地拆散他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也许那时的退一步,就一念之差,弟弟就不会这样了。
“之清,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她?”那不管如何,他也要让她陪着之清的。
林之清点点头:“是啊,哥,我真的是好喜欢她,所以你不要生气,我现在能为我自已喜欢的人做点事,我是很开心的,于少在我生命要终结的时候,我还是可以为她做这些事,让她以后可以更健康,可以过她更美好的生活,和顾淮墨一起走到老。”
他说这个,是真心的,虽然有些酸涩,可是没有夹什么假意进去。
林之瑾看着,却是把拳头抓得紧紧的。
合上眸子,心思在翻涌着。
“哥,我知道你会找来的,呵呵,我的哥永远都是最聪明的,最懂我的,一定能找到我在哪里的。”他知道他肯定能找到这里来的。
真好,现在所有的亲人,所有的朋友,包括卫紫在内,还是会在乎他。
“哥,你带我走吧,我现在不想,再也不想再呆在B市了,我不能让她知道这件事,我不能让她伤心,我骗她说我要去非洲做义工呢,带我离开这个地方,让她找不到我。对了哥,我还写了些邮件,就存在我的电脑里,密码什么的都在笔记薄里,到时你隔半个月,然后是一个月,半年这样子给卫紫发邮件,这样她才会相信我真的是出国了。”
越说,林之瑾就越是难受。
林之清却轻声地说:“哥,好不好?”
“不好,你自个喜欢她,是你自个的事,你自个写给她的邮件,你也自个发去。”
“哥,求你了,好不好?”他拉着他的衣服,还像小的时候那样撒娇着。
林之瑾眼圈一红,也没有拒绝了。
叹口气低下头看着他:“你给我好好养着,我会给你找合适的眼角膜,你的眼睛必须好起来,你的喉咙,也要好起来。”
“大哥,没有用的了。”
“有用,我林之瑾说有用就是有用,只要你好好地活着,你才知道,你也才有资格去追求幸福。”
天下间,没有拆不散的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