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铲铲起一坏土,扔开。
没有人要他的头……
戴着斗笠遮阳的胡挺刚哀怨地蹲在地上,名牌休闲背心与短裤被他穿来当花农的制服,胸前挂着两支小狗造型的小型电风扇,这是雄哥特地去帮他买来纡解暑热的法宝。
再铲起另一坏上,扔开!
也没有人想要踢他的头……
烈日当空,他烦躁地拨了拨斗笠下闷湿黏腻的短发,气馁的将手中的铁铲扔到一边。
他觉得自己就快要被太阳给烤干了,所有人很快就会亲眼见证本世纪最优秀的跨国总裁大少爷,“滋”的一声化成水,然后消失于无形,从此自地球表面完全蒸发……
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也会有认不出黎宙堇的一天!
虽然没有任何人“肖想”他的头,但他还是很想把自己脖子上的这颗水泥脑袋摘下来踢去黏墙壁!
跟她厮混了那么久,他满心以为自己已经非常熟悉她的每一面。
沉着冷静的、蹙眉微恼的,压抑激动的,或者是该死的异常勇敢的那一面……他以为自己已然将她看得透彻,没想到……
耻辱。
他承认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少爷,养尊处优、娇生惯养,在别人的眼中他大概没有什么能力或贡献,从来没洗过一杯一盘,更别说做过什么让人受益匪浅的大事业。
但是他知道自己的本事在哪里。
只要他愿意付出心力,他晓得自己能够办到很多人倾注全力也办不到的事隋,例如电脑。
事实摆在眼前,他对电脑软硬体的熟悉与掌控度就是一例。
几年前的他对野望存在着竞争较劲的心态,当时的野望成就斐然,年纪轻轻的,既是世界闻名的服装设计师,同时也是知名的餐厅经营者。为了和野望一较高下,他选择了“对手”完全没有接触的领域去钻研,最后成为了科技总监。
那个职位可不是他拿苹果或是香蕉换来的!
但是显而易见的,“了解一个人”和“钻研一项事业”虽然同样必须付出时间与用心,得到的结果却不一定相同。
对于黎宙堇,他自认是付出了前所未有的专注、心力以及感情。
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她难以取悦、平凡无奇,她的个性里甚至有着明显的瑕疵,却也让他付出最多、动情最深。想他胡挺刚生平玩过……不对,是碰过那么多女人,就数这个瑕疵品最吸引他的目光!
再怎么说,他也该认出她的长相吧?!
虽然不指望做到“化成灰我都认得”,可是……他重重一叹。总面言之,认不出黎宙堇那个乡野农妇的模样,对他的自尊心打击很大就是了!
好像过去那些日子,他都白混了似的。
颓然的坐倒在土堆里,胡挺刚也不在乎身上的名牌服饰是不是会弄脏,更不介意此刻的狼狈是不是不符他尊贵的身份,反正已经热到最高点,直接伸手拿下头顶的斗笠开始大扇特扇!
胸前挂着的两个电风扇吱吱的吹着,刚好左右胸口各一个,猛一看好像两个会转动的ぅへぅへ,而头上正好飘来一朵白抛抛的云,越看越像短腿乌龟的形状,他仰着头,瞧着瞧着嘴巴忍不住渐渐张开……
突然地,只见他爆出一阵朗飒大笑,开心的猛拍自己的大腿。
不远处的黎别葵见状,慢慢放下了手中的铝箔包饮料。“姊,你是去哪里认识那个神经病的?”
一旁的黎宙堇原本默默瞅着胡挺刚傻呼呼的侧脸,唇畔含笑,在听见弟弟这句话之后,她迅速收回目光,淡淡地抿了抿唇。
“公司同事罢了。”
“真的像你说的这么简单吗?”他紧盯她的每个表情反应,“原来爸爸的旧照片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