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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可是女人的天敌。

    “原来你也会怕老啊?”他凝望著她其实娟秀温柔的鹅蛋脸。

    “废话!”她按按脸颊,突然有感而发地说:“算实岁的话,再三年我就满三十了。唉,我本来以为自己能在二十五岁前顺利嫁掉的,结果……我该不会就这么当一辈子的单身贵族吧?”

    他闻言不禁唇角一扬。

    大学时期,咏晴的举止、个性是男孩子气了点,连打扮都中性到常收到小学妹的情书,不把她当男人婆都很难。

    他还记得她第一天来上班,为了脱去稚气,特地去剪了一头清爽俐落的短发,搭上显得成熟干练的深色裤装,看来已经让人难辨性别了,结果不会穿高跟鞋的她还挑了一款样式中性,黑到发亮的皮鞋来报到。

    更绝的是,那时她刚好感冒还没完全痊愈,声音沙哑得像个老头子,年近半百的人事课长对照人事资料时快把老花眼镜看穿,问了她半天之后,终于仍是忍不住狐疑地问:“你其实是方小姐的双胞胎弟弟吧?”

    当时,他刚好要进人事处找她,一听完问话,再仔细看了看她的穿著,当场爆笑出声,被她狠狠赏了个白眼。

    可是这些年,她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他不著痕迹地打量好友一眼。虽然咏晴长得不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但也勉强算得上是个中等美女吧?尤其她开始蓄起长发,穿起洋装、踩上高跟鞋以后,真的很难再将她跟当年那个模样像个小男生,穿著柔道服把男人当猪摔的野蛮女联想在一起了。

    “会这样不是没人追,而是你太挑吧?”毅风说的是真心话。“到底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啊?不是常用眼睛长在头顶上形容一个人眼光太高吗?我看你的是长在脚底,连看都不看那些向你表示好感的男人。”

    会这样该怪谁啊?

    咏晴真想这么回他。

    “没办法啊,谁教我身边的‘比较版’太优秀了呢?”不能说实话,她只好开玩笑。“我的条件说起来也不高,只要和你差不多聪明、差不多帅、差不多幽默风趣、差不多有钱,但绝对不能有你的花心,有认识这样的对象就介绍给我吧!”

    “那不就要比我还优秀的人才行?这样的条件还叫不高?你真的打算当永远的单身贵族是不是?”他的手搭在她肩上,像哥儿们一样。“我觉得三十岁是早了点,不过如果十年后我们还是孤家寡人,干脆就送做堆吧!”

    哼,这回她才不上当了呢!

    “少来,又想逗我了。”她悻悻地回他一句。

    “喂,没看到我额头上写著『我敢发誓’四个大字吗?”

    不知道是今晚的月亮太圆,夜风太温柔,还是空气太清新,他忽然兴起了这个念头,急著和她约定。

    他放下搭在她肩上的右手,拉起她的手,勾住她的小指,一脸兴致勃勃。

    “勾勾手,就这么说定了,十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单身的话就结婚!”

    咏晴不知所措地望著两人紧紧交缠的小指。这种像是小孩子在玩的誓言,她可以当真吗?

    管他的!今晚她就算熬夜也要找到一颗流星许愿,拜托老天帮忙,十年内都别让毅风的红鸾星乱动……

    一晃眼,咏晴已经跟毅风假扮情侣两个月了。

    她没感觉这两个月有一丝弄假成真的迹象,毅风还是有约不完的会,偶尔会补偿性地陪她吃饭、看电影,除此之外,每天晚上她还是一个人在家打发时间。

    “下雨了?”

    晚上快十二点了,用德语学习光碟练习了两小时才摘下耳机、关掉电脑的她,发现窗外下起倾盆大雨。

    “哈啾!”

    从房里出来,想倒杯水喝的她,刚把客厅的灯打开,便隐约听见大门外传来喷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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