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震笙搭上医院电梯,仰头望著楼层显示,想到即将探望的人,嘴角不自觉的噙著浅浅笑容。
他想,他应该是真的喜欢叶朋萱吧!
一开始揽下将她送医的责任,是绅士风度、是恻隐之心;要负担她的医药费用,张罗住院用品,可以说是日行一善;即使天天探望,一待就是大半天,这些也都算了。
但是,手里拿著特地绕道去买、经过挑选、讲究包装的美丽花束,又是为了什么?
连他也觉得自己的行径很诡异,不能再否认好感、喜欢是错觉,而是确确实实的心情——
一种来得突然却也汹涌的心情。
一定是因为喜欢上她,所以这两天以来,他脑袋里老是浮现她的模样,一起床就想往医院跑,自然而然的想照顾她、想替她张罗所有事情,看见她恬柔的笑容,心头就鼓涨著愉悦暖意。
她不是那种美丽到令人惊艳的类型,但飘逸长发,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直挺鼻梁、秀气唇型组合起来,就成了让他心动的模样。
或许还有娇弱温柔的气质加了分,刚好符合他的喜好。
抵达叶朋萱所住的病房楼层的同时,他打定主意要开始追求她。
踩著愉快的步伐,他走进叶朋萱的病房。
“震笙,你来啦!”听见门口动静,叶朋萱挪动视线,发现是孟震笙,立即扬起笑容打招呼。
他瞧见坐在床沿的她,气色红润、巧笑倩兮,长发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胸前,看起来神清气爽,像个天真无邪的女孩。
“你今天精神好多了。”
“因为已经好多了啊!”她笑应。
其实是因为昨夜联络上男友了,他也答应大约会在这时间来看她,所以她刚刚特别打理过自己,以免自己躺了几天医院,看起来憔悴邋还、蓬头垢面,坏了平时的印象。
也因此刚刚孟震笙走进病房的时候,她还以为是男友来了,心跳因而快了一拍呢。
虽然这么说有点对不起孟震笙,但她必须承认,发现不是期望中的男友时,心里的确觉得有点失望。
“送你的花,我帮你找地方放。”他举了举手中包装高雅的花。
“哇,真漂亮!放窗台边吧,鲜花适合放在有阳光的地方。”赏心悦目的花束让她心情更好了。
他走向窗台,关心地问:“早上医生巡病房的时候怎么说?”
“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啊,骨折和脑震荡都不是三两天就会好的,其实我可以不用住院了,回家休养也一样,一直在医院躺著反而全身酸痛,好像还胖了。”她瞅著他讲。
住院是他坚持的,一开始她没有坚定拒绝是因为身体真的很不舒服,但住院三天,状况已经好转许多,拄根拐杖就能自行走动了。
“真的吗?医生说可以吗?”他不太相信地问。
陪伴她的曹小姐白天得要上班,而他则是近中午才来医院,所以当医生巡房时,正好只有她一个人在,令他不免要怀疑这小女人很有可能为了想出院,才故意这么说的。
她瞠大眼。“真的真的,不信你去问。”
“那你明天等我来办出院。”情况许可,他同意顺从她的意愿。
“呼~~太好了。”她如蒙大赦的吐出一口气,笑眯了眼。
他勾唇睇她一眼。
他喜欢她的笑容,每每瞧著,都像是微风般拂过心头,骚动著寂寥的深处,引发拥有的渴望。
“这么高兴?”他经过病床走往厕所方向,摸了半天的花,需要洗洗手。
“当然高兴啊!虽然这病房很舒适,但怎么样还是比不上自己的窝,而且住在医院里总是不方便嘛……”
他人进了厕所,她还嘀嘀咕咕的自说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