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尔斯把向千晴带到他新的住所,并交给了她一把房子的钥匙和一张感应磁卡。“以后,你随时可以来这里找我,也可以使用屋内任何东西,就像女主人一样。”
向千晴凝眉咬唇。“我想,这个就等我们正式结婚以后再给我吧。目前,我觉得我的身分并不合适。”
说着,她把钥匙和感应卡递还给他,席尔斯却没有接过,迳自走到吧台前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
“留着吧,免得像今天找不到我的人,自己在那头胡思乱想。”啜饮了一大口酒,席尔斯藉机让脑袋放空。“坐下吧,不必拘束,在我面前,你不必谨守什么千金小姐的礼仪规范,做你自己就好了。”
向千晴意外的看着他。怎么被他说得她好像是个本性野蛮、不爱受束缚的野丫头似的?他哪一只眼睛看到她的“本性”啦?
好吧,她承认在她不知道他符合她应征老公的条件之前,确实在他面前做过非常失礼的举动,但,那也是他自己过分在先啊!不是用嘲讽的眼瞧着她,就是对她毛嘴毛手,她当然要奋力还以颜色。
可如今,他将是她向千晴要嫁的夫婿,合约上不是言明她必须“尽力配合”当他席尔斯的妻子吗?以他的身分地位,自然得该有一个端庄娴淑、优雅识大体的妻子,她怎能现出原形?那有可能很快就把他给吓跑了——在她还没跟他走进结婚礼堂之前。
不行不行,她绝对不能这么轻易便被这个男人骗了。
向千晴偷瞄了席尔斯一眼,瞧这个男人连四下无人的时候都优雅迷人得让她几乎要移不开眼了,她怎么可以自曝其短,当那个配不上他的女人?
席尔斯一直在观察向千晴的表情,看她因为他的一句话而挣扎得如此辛苦,忍不住提唇轻笑。“我是说真的,如果我要找一个名门千金当妻子,你绝对不会是我的对象。”
向千晴挑挑眉,忍不住抬头挺胸。“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要的人是你,而不是附加在你身上的那些不重要的东西,最真的你就是最好的,所以,在我面前,你只管表现出你最真的模样就足以讨好我了。”
讨好他?
向千晴红了脸。谁要讨好他来着?她只是为了合约,尽力配合当一个好妻子而已好吗?她才没有刻意的想要讨好他。
可是,除了这一句,他前面所说的那一串话却莫名的让她觉得舒服极了。
虽然他是因为想要抱她的身体才决定娶她的,但至少这样听起来,他似乎对她这个人也挺喜欢的,对吧?就算她曾经想踹他没成功,就算她曾经三番两次对他瞪眼又大吼大叫,他还是喜欢她的,对吧?
“又在想什么?”一杯酒都喝完了,这小女人还在傻愣着,席尔斯摇头,优雅的长腿笔直的朝她走去。
向千晴看他朝她走来,紧张的吞了吞口水。
他想干什么?怎么来势汹汹的样子?难道大白天的他也想要?
正在想着,席尔斯已经一把抓过她的细腕,将她往房子里侧拉去——
“等一下!等等!席尔斯,你听我说——”她吓得花容失色,使尽气力不让他把她拖进房。
席尔斯也如她愿的顿下脚步,回眸。“你想说什么?”
“就是……那个……我现在很丑,全身又是汗又是泪的,还有刚刚我赤脚走在大马路上,我现在真的很脏的,你可不可以等等?”她可怜兮兮的望住他。
他莞尔。“等什么?”
“等我洗完澡,我洗澡很快的,十分钟,不,五分钟就好了,真的,绝对不会让你等太久,可以吗?”
闻言,席尔斯失笑,看来她已经把他当成一匹饿狼,这跟上一次直接在椅子上就要了她有关吗?
“事实上,我就是要带你去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