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在人世的理由很多,或许是意外,也可能是生病,但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她现在为什么会跟那对失去妻子和妈妈的父子,一起坐在窗明几净的麦当劳里用餐?!
「姨姨,吃薯条。」将薯条沾满红红的番茄酱,徐凯翔热情的递给孔恰融,眼巴巴的等着她伸手接下。
瞪着红得闪到眼的薯条,孔怡融困难的吞了下口水。
「呃……」没敢看徐凯翔过于热切的眼光,她低头小小声的抗议:「翔翔,吃太多番茄酱会胖耶。」
她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都是因为这个没妈的孩子吵着要找她,所以他的把拔徐孟甫才会约她出来和孩子一起吃顿饭,加上菱菱的推波助澜,她着实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现在她才会跟他们一起坐在这家麦当劳里。
「可是这样才好吃啊!」徐凯翔蹙起和他父亲同样的浓眉,不明白大人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徐孟甫在旁边忍不住闷笑了声。「小翔,你阿姨不想吃那个,你就别勉强她了。」
「姨姨不喜欢吃薯条吗?」那么好吃的东西,姨姨应该会喜欢啊!他可是爱吃得要命呢!
「不会啊,满好吃的。」她喜欢麦当劳的薯条,香香酥酥的,不过不要加番茄酱,单吃才能吃得到马铃薯的原味。
「我也觉得很好吃,我好爱吃喔!」这个胖姨姨真好,他就知道她跟自己是同一国的,可是……「那你为什么不吃呢?」
他刚刚有先洗手了耶,不会沾细菌在薯条上面,不怕会肚子痛痛啊!
「……」孔恰融感到一阵气虚,不知该怎么跟他解释薯条有沾酱跟没沾酱的热量差在哪里。
看着孔恰融为难的表情,徐孟甫的肩微微抖动,努力的隐忍笑意,对着儿子说道:「你爱吃就多吃一点,下次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再吃到。」
徐凯翔闻言瘪了瘪嘴,不再劝说孔恰融吃那沾满番茄酱的薯条,听话的把薯条塞进自己的嘴里,连嘴角沾到番茄酱都不在乎。
「麦当劳的营业时间算长的了,想吃随时都可以吃啊!」孔恰融不明白徐孟甫为何会这么讲?
「不行,这种垃圾食物偶尔吃吃还可以,绝对不能让他常吃。」当父亲的自有其坚持的道理,徐孟甫想都没想就否决道。
「……喔。」她没再多说什么,毕竟那是人家的儿子,人家要怎么管教都与她无关,她着实没有权利及立场去干预什么。
「对了,海伯的伤好多了吧?」她突然想起那位老好人的脚伤,随口问道。
「快好了,应该再换个两次药就能痊愈了。」挺意外她会问起海伯,他好奇的多看她一眼。「怎会突然这样问?」
「没有啊,海伯人很好,家里又全靠他那份收入,他要是一直带着伤,我伯公司会想把他裁掉。」
现在的公司可现实了,好手好脚都未必留得住工作,何况海伯年纪大了,脚又受了伤,想想都为他担心。
「你怎么知道海伯家里的事?」徐孟甫再度感到诧异,毕竟警卫在公司里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职务,一般上班族很少会去在意这样的小人物,但她却细心的注意到了,而且似乎十分了解海伯的家庭状况。
「啊?」她愣了下。「没有啦,只是比较有空的时候或上下班时,我偶尔会跟海伯聊一下,所以多多少少知道一点点,一点点而已啦!」不好意思的用食指和拇指拉出零点五公分的窄小距离。
她所谓的「一点点」其实已经不少了,在这人情淡薄的年代,有人连自己家发生了什么事都不在乎了,谁还会去在乎其他人?
「你呢?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没来由的,他突然对她好奇了起来。
这个女人长得一点都不美,但却有着比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