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擦伤又不是骨折。”
“很痛呢,走那么远,我会昏倒休克。”她用委屈的食指,指指委屈伤了。
“走路痛,不会用爬的?”他没好气答。
“我又不是爬虫类……希壬哥,我昨天读到一本很荒谬的书哦,你相信人类是由爬虫类变的吗?”
话题转开一百八十度,她要转掉他的不爽快。
“哪里荒谬?”这是真理,不必怀疑。
“我说的是‘爬虫类’,用肚皮贴在地上那种耶!”她加强口气。
“我很清楚什么叫作爬虫类。”他皮笑肉不笑。
“怎么可能?当初老师要我们相信人类是从猴子演变而来,我都觉得不可思议了,现在居然要我相信,我的血液和鳄鱼有关系!?啧啧。”她露出恶心表情。
“这是达尔文在加拉巴哥斯群岛进行了物种观察后,所提出来的进化论。”生物天才碰到生物白痴,光解说都累得紧。
“达尔文要是到菲律宾群岛做研究,或许会提出新论点来推翻进化论。”点点反辩。
“近一百年来,考古学家从世界各地挖出许多化石,逐一证明达尔文的理论是正确的,而这些证据散播在亚洲、欧洲……遍及全世界。”他试着说服她。
“不可能出错吗?几千年前,最聪明的智者相信水灾地震是老天爷在发脾气;几百年前,最厉害的科学家认为地球是宇宙中心;而几十年前,没有人相信人口会快速成长到地球无法负荷;也许再过几百年,会有个聪明的科学家挺身推翻达尔文,说人类就是人类,不是爬虫类或猿猴进化而来。”
点点洋洋洒洒说一大篇,希壬听进去了,他发现,她的逻辑不坏。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说服你了吗?”
他不答,盯着她,想象她不是那么笨。
点点爽到爆,她不但成功转移他的怒气,还用白痴论点来推翻天才说。
她捧腹大笑。“哈、哈、哈!我居然说服最聪明的希壬哥?点点,你是最聪明的女生,以后,我要研究出比达尔文厉害十倍的‘退化论’。”
她的自我膨胀教人无奈。
“我要打电话告诉钧璨哥,说我辩赢你了,我要告诉姑姑,我比你聪明,哈哈哈……”她的得意越来越过头。
她才拿起电话,希壬便打断她:“你到底要不要去花园?”
“我要。”点点连声嚷。
希壬坐到床沿,她忘记自己穿的还是短裙洋装,忘记脚伤的疼痛度一样,她跳上他的背,让他捧着自己的小屁屁往楼下走,而粉红色内裤随着他规律步伐,一隐一现。
勾住他的脖子,脸贴在他发间,他的头发乌黑柔顺,比许多女生的头发更美,他的身体很香,是让人舒服的麝香味,和男同学身上的汗臭天差地远。
她想,她很喜欢、很喜欢他。
他想,背着她一路走,不停歇。
他们以为这条路很远,会走到天涯、走入海角,走尽两人的一生,哪里知道,青春有限。
她拨开他头发,把脸贴在他脖子上面,眯眼,汲取他颈间温度,瞬地,他的脸炸成番红花,心跳失速。
再漂亮的女孩都没本事紊乱他的呼吸,怎地,胖点点有此魅力?
念头一闪而过,下一秒,点点的声音拉回他的注意力,然后,希壬笑容扩大。
因为她说:“我喜欢受伤,受伤希壬哥才会背我。”
他们并肩坐在木椅上,徐徐微风吹拂,懒懒的她懒懒地靠在他怀间,他的胸膛和他的背一样宽广舒适。
他的手指优雅修长,轻轻顺、慢慢滑,将她的头发织成长辫,簪上一朵鲜嫩玫瑰,那是他送的花,不是钧璨偏爱的桂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