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个男人爱上你,就要先让他习惯你,直到他不能没有你。苏雪莹如此相信并实践着。
因此每天下班后,她会等在法克弥必经的转角处,向他打个招呼,说些无聊的话,反正就是要让他每天都见到她,想忘也忘不了她。每到周日,当他留在家念书,她就不请自来,两人平静地度过一天,煮饭吃饭、玩猫洗猫,做些宅男宅女的居家活动,尽管似有若无的情愫在流动,他仍是一副什么都无所谓,她也只好装作一切都很平淡。
其他人看在眼底暗自窃笑,却不敢打草惊蛇,免得法克弥这家伙又退缩回去,要知道处男脸皮是很薄的,不管他们有多想亏几句都得忍下,为了呵护这份千载难逢的爱情,还是先默默关心一阵子吧。
苏雪莹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城堡,但要登上宝座还有一段路,为此她必须发动第N波攻击,否则法克弥还以为她只有这点能耐,开玩笑,她若使出浑身解数,只怕他会吓得屁滚尿流……喔不对,是心神俱散……还是不对,应该是意乱情迷啦……
十一月的周日午后,两人面对面坐着,各自翻阅书本,桌上摆着她烤的饼干、他泡的咖啡,有时他们会讲几句话,有时猫咪会打个呵欠,但大多数时间是安静的。这种约会其实挺愉快,比起过去大有进步,但进度就此停滞,看得到却吃不到,叫她怎么忍啊?
“今天……可以不要念书吗?”苏雪莹放下书本,她已经看完第三本创业大全,道理都差不多,就是做了再说,她这个人是行动派的,从经验中学习最有效。
法克弥抬起视线,挑眉问:“你想做什么?”她毕竟是个年轻女孩,能和他待在这屋里这么久,忍受他沉闷的个性和生活,他不得不佩服她。
“我有骑机车,我载你去走走,我有驾照,还有两顶安全帽。”她已拟定作战计划,今天要换个特别的场景,或许能激发某人心中的兽性,啊说错了,是感性。
“我开车好了,你想去哪儿?”他并非不信任她的骑车技术,只是不想让她太累,这女孩每天工作超过过十二个小时,虽然中间有休白思,在他看来仍是过劳了。如果她的双亲并未离异,如果她有一个避风港,或许她不用如此卖力,但话说回来,她的认真不正是她最大的魅力吗?
回想初次见面时,他还以为她是个散漫不上进的人,看来人跟人之间需要多相处、多了解,才能找到最正确的答案。他一直跟外界保持距离,自认客观,或许也是种盲点,不可否认的,从这女孩身上,他学到了许多。
苏雪莹嘟起嘴抗议。“不要开车啦~~我想骑车咩!”开车有啥好?骑车才能黏在一块啊!
“短程的话可以骑车,长程就别骑车,危险而且累。”他理性地分析给她听,就算她不听,他也要说。
“不会很远的地方,我保证。”她举起双手发誓。
“好吧,走。”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越来越拿她没办法,吵也吵不赢,干脆什么都让她,反正她的要求也不算过分,只要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他会尽量答应她。到底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他还不想去厘清,是因为寂寞吗?还是真的喜欢?现在他只能确定,有她在身旁是快乐的。
走下楼,苏雪莹带他走到停车处,拿出两顶安全帽,得意地说:“我是红色的,你是黑色的,酷吧?”
她的选色挺有道理,她红得像火,他黑得像夜,两人能凑在一块也算是个小奇迹。
“Let’s go!”发动了老而弥坚的中古机车,苏雪莹载着法克弥出游,沿路时速只有三十,难得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当然不用飙车啦。奸诈的她不断按煞车,制造他对她“冲击”的机会,谁知道他正人君子作风,一路上都坐得稳稳的,握住机车后方的把手,除了她飞扬的长发,什么也碰不到他。
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