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站在镜子前,怔怔的有些出神。
清爽整洁的毛寸头,刀削斧刻般棱角分明的脸庞,剑眉朗目,鼻若悬胆,一身藏青色的校服,看上去和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没有任何区别,唯有眼睛深处隐藏着一抹极为隐蔽高傲,证明他曾经不凡的经历。
恍惚间陈风回想起,他今年不过才十九岁而已,如果按部就班的读书,今年正好到了上大学的年纪。
可是回首这些年的经历,他不禁狠狠打了个哆嗦。
为了摆脱那些糟糕的回忆,他决定出去放松一下。
看了看墙上的表,已经快到晚上十点了。
“得了,这个点大概只有酒吧了。”
陈风走出酒店,看着繁华热闹的城市,心中不禁生出了几分感慨,这些灯红酒绿的男女们,大概不知道自己平静的生活,是付出了多少鲜血换来的。
叫了一辆出租车,随口在司机师父推荐的酒吧中挑了一家。
十几分钟的车程一晃而过,陈风伸了伸懒腰,付完钱下了车,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这个点正常人已经渐入梦见,可对于舞池内疯狂摇摆身体的男女们来说,真正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走到了吧台,陈风点了一杯加冰的朗姆酒,轻轻抿了几口,紧绷的心情也放松了几分。
以前每次执行任务回来,他都会习惯性的找个酒吧喝几杯,有时候遇到主动上前搭讪的小妞,聊得来了还会疯狂一晚,不过那纯粹是生理发泄。
与风尘有染,和感情无关。
忽然陈风剑眉一挑,在他身前不远处的单间里,两个染着黄色莫西干和紫色鸡冠头的小年轻在一名醉醺醺美女的桌子前坐了下来。
两人搭讪了几句,确定美女已经喝的差不多了,鸡冠头使了个眼色,黄毛摸出了一个小瓶子,趁女孩不注意,在她的酒杯里倒了一撮白色的粉末。
陈风不动声色的端起了酒杯,借着杯子的掩护,眼珠子变为了骇人的血红色。
在他的视线中所有人的衣服开始一件一件的慢慢淡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全部变为了半裸。
陈风没有去看半裸的美女,而是把眼神投向了黄毛,果然看到他口袋里的小瓶子上清晰的写着“迷魂药”三个字。
他冷笑一声,慢悠悠的手中的酒杯,眼睛已经和常人变得无异。
眼看醉醺醺的美女又准备端起杯子喝酒,他摇了摇头,迈开步子走了上去,嘴里小声的嘟囔道:“哎,现在的流氓呀,手段太下作了!像本帅哥这样摆好姿势,等那些寂寞的小白兔自己送上门不好么?”
鸡冠头眼巴巴的盯着美女的动作,这迷魂药是他从国外搞来的,只要服下一点,立刻就失去意识,想想等会儿三人同赴极乐的场面,还忍不住有点小激动。
“喂,我说你们俩男人动手揩揩油也就算了,毁了人家一辈子清白就不太好吧!”陈风拍了拍紫色鸡冠头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鸡冠头愣了一下,转过头打量着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不爽的说道:“滚一边去,老子的事儿还轮不到你来插手。”
陈风也不恼,伸手又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仍然一脸笑意的说道:“年轻人说话不要太冲,不然对身体不好。”
鸡冠头第一次听到这种新鲜的说法,不屑的笑了一声,嚣张的骂道:“你是不是脑子有病?老子还就骂你了,怎么着?还跟老子装比,信不信我弄死你!”
陈风叹了一口气,又一次拍了拍他的肩膀,可以这一次却没那么好消受了。
噼啪一声脆响,鸡冠头从座位上滑到了地上,胳膊软绵绵的耷拉在身前,不用看,骨头已经断了。
鸡冠头撕心裂肺的惨叫了起来,鼻涕眼泪都下来了,即使在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