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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吴一航,完完全全就是个意外。那天是一次学生会的活动,作为轮值主持人的王思思做了激情澎湃的演讲。在那次学生会即将结束的时候,吴一航一本正经地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指着发言稿上的字,很认真地对她说:“思思同学,我觉得你的发言稿做得非常好,可是有一个字你念错了,这个百舸ge争流,你读的是百ke争流。我觉得下一次如果特别拿得准的字,还是应该认真的读一下。想想看,将来如果制造一台极为精密的仪器,一个地方错了,可能就没有运转,一切还得从头再来。”

    几句话说得王思思面红耳赤,她有两个惊讶的发现:第一,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较真的家伙,第二,怎么还会有人认真地听人发言?大家一般不都是在各种走神或者是玩手机、开小差吗?

    好在她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形象示人,一把推开了他的稿件,满不在乎的道,“我记下了,下一次努力做好准备。不过这位同学,我跟你好像并不认识,请你不要叫得这么亲密,好像我跟你很熟一样。我叫王思思,再见。”

    说完这些,根本没有等吴一航做反应,她拔腿就跑,生怕那个吴一航追过来。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正好是下课时间,他的身边跟着一个穿着红色上衣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松松地绑在脑后,走过王思思身边的时候,身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百合的香味。他们两个不知道正在说些什么,看起来说得很热闹。

    原本王思思还以为他会认出自己,可他的眼中只有身边的那个女孩子,虽然他们谈了不大一会儿,就很快分开了,但他的目光似乎一直都随着那个女孩子。她只听到那个女孩子的口中飘出来几个字“奥菲利娅”。

    难道自己真的那么不起眼?王思思咬了一口不知道哪个混小子送的“四个圈”,虽然有些愤愤不平,但多少还有些高兴,那小子虽然把自己抛到了脑后,好歹没有围着林丽莎转,天知道她有多讨厌那些千方百计想要接近林丽莎的人。难道他们真的觉得自己能胜出?而且真的能确认,林丽莎值得他们喜欢?

    只是后来——王思思抱紧了自己的双肩,她真的想不出来,事情怎么就变成那个样子?当吴一航跳楼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她还正在欢乐地跟刘锦辉正在忙着找工作,他怎么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总得有一个理由吧?

    当郑峰打电话过来的时候,王思思正在发呆。察觉到她的异样,郑峰冷冷地问道,“现在的你不应该打起精神来吗?怎么还能这么没精神?难道你不怕事情会穿帮吗?”

    “怕,怎么会不怕?可是我更怕的是,发现你比我想象中恐怖。”王思思的态度多少有些放肆,也许是因为想起了吴一航,那些早已经尘封的记忆,让她忘记了郑峰的魅力,“现在的我,多少还有些不放心哪。毕竟当初是你让林丽莎故意布下了迷局,在周凤所谓的自杀现场,留下了刘锦辉的东西。还有钱为先出现的那几次意外,也是你故意做的,又留下线索,让钱为先怀疑是周凤母女二人联手在设计她,所以才下定决心将林丽莎扫地出门。天知道你会不会用同样残忍的手段对付我?比如说,在我出门的时候从几句犀利的话,但莫名其妙的,王思思老老实实地开口:“好吧。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兰溪突然向我打听起一个人。不知道你是不是听说过他的名字,他叫吴一航。”

    郑峰和吴一航,生活绝对不可能有一丝的交集,毕竟那时的郑峰已经工作,而吴一航是一个理工系男生。王思思认定,或者说,潜意识里希望这两个人的生活绝对不应该有什么交集。

    电话那头突然沉默了,王思思的心莫名其妙地狂跳了两下,她“喂”了两声,电话那头才传过来郑峰有些懒洋洋的声音,“你说什么?吴一航又是什么人?她前男友吗?据我所知,她好像并不认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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