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藏在了西山后头,万丈红霞染透了小镇的天空。这块血玛瑙底下的宽厚土地上,一队蚂蚁正沿着残败的墙沿有规律地前进。
一个白衣少年坐在边上的石块上,俯瞰着浩浩荡荡的蚁军。他怀里躺着一只毛发柔顺的黑猫。
黑猫有个好听的名字,锦瑟,是少年的娘亲给取的。镇上人都知道,宋春遥来镇上前念过书,有些学问。
少年用手抚摸着猫身,锦瑟舒服地“喵”了一声。
“锦瑟,你说张叔去哪了呢。”
少年自言自语,“还有石头,他会不会做什么傻事。”
“玉儿,吃饭了。”
宋春遥的话打断了少年的思绪。
“娘,来了。”
青野楼后厨边上还有一间小屋子,平日里宋春遥三人就在这里吃饭。
宋端玉把黑猫放在石块上,径自往小屋去了。
那只叫作锦瑟的黑猫,迈着散漫的步子,在浩浩荡荡地蚂蚁大军边上蹲伏下身子。
等到少年走远了,它扑地一下跳起,翻到墙外去了。
屋子里,宋春遥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
“玉儿啊,你张叔呢,喊他吃饭了”,宋春遥说。
宋端玉说,“不知道,张叔不在院子里。”
宋春遥听了,把刚洗好地碗筷放在木桌上,去院子里找了找,没找着,又回了屋子。
“你张叔跟你说他去哪了没”宋春遥问道。
“没”,宋端玉起身走到饭桶边上盛饭,背对着宋春遥。
“嗯,也不知他跑哪去了,越来越没个正形了,你可不能学你张叔”,宋春遥说,“吃饭吧,今儿酒楼生意特别好,你张叔出去了,待会儿你给娘帮忙。”
青野楼大堂,满堂江湖客。各桌桌脚边上都放着一两把朴刀,或是其他奇兵异器。
宋端玉来到大堂,开始收拾几张桌上的残羹冷炙,他扫了一圈,目光落在大堂东南角落的那一桌。
那桌共有三个客人,其中两人带着羊皮毡帽,看不清面容。另一人是一女子。她腰佩长剑,容貌清秀又不失英气,忍不住让人多看几眼。
那女子好像察觉到了宋端玉的注视,朝宋端玉看了过来。
宋端玉连忙收回眼神。
就在这时,一声急迫的呼喊打破了酒楼的宁静。
“小二,上酒。”
一个扛着降魔杵的大和尚走进了酒楼内,挑了一处空桌子坐下。
“来嘞”,宋端玉从酒柜上取了一壶酒,给这大和尚送了去。
那大和尚打量宋端玉一眼,打趣道,“小伙子倒是生了一副好皮囊,这要是放在外面,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娃娃。”
被大和尚这么一说,宋端玉有几分羞赧。
见到宋端玉这副模样,那和尚倒是乐了。
“少年人面皮可真薄”,大和尚手指往那佩剑姑娘一指,“你看,那小妮子生得水灵水灵的,娶来做老婆怎么样。”
宋端玉哪里遭得住大和尚这般调侃,连忙收起食案去别桌上收拾了。
“花和尚,你这乱点鸳鸯谱似乎有些不妥吧”,佩剑女子那桌其中一个毡帽男子说道。
那大和尚哈哈一笑,“洒家不过是开个玩笑,不必当真。”
这时,有人问道,“花和尚,你信中说的秘宝在哪呢众位江湖兄弟可等你一天了,总要留点念想吧。”
那大和尚给自己倒满了一碗酒,一口焖了下去,“我花大和尚在这西北也是赫赫有名的好汉,话既然撂下了,就是言出必践。”
“行了,别说大话了,众兄弟都听着呢。”
那花大和尚豪爽地往南一指,“那秘宝就在小重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