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之所以被称作疯子,因为他们总是做一些违反常规的事情,甚至,做一些别人完全不可能去做的事情。
比如说——拆掉太阳神阿波罗的神庙。
“你这个疯子!你这是在渎神,是亵渎,赤裸裸的亵渎!”伊丽莎白在那里大喊大叫,她并不能阻止这些根本不信仰诸神的混蛋们在做着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可以说,这件事情宣扬出去的话,血腥马力这个名声,一定会在教廷的名册上,再加上几个圆圈,以示严重。
不过……
谁会在乎多几分罪恶感呢?
尤其是,如今的血腥马力,早就是全世界最邪恶的大邪恶头子。
他是一切反面名词的代名词,罪恶,亵渎,并且无比的让人痛恨。
他是一个恶魔,一个魔王,一个引导人堕落的混蛋。
不过,信仰魔王阁下的人物,似乎在越来越多呢。
“怎么了,女人?”马老大嘴角微微翘起,邪恶的嘴脸一览无遗,“难道你不觉得,本大爷真的很有男儿本色吗?”
“热血的时代,正是需要疯狂的事情来刺激着自己的心灵啊!你们说对吗?混蛋子们——”马老大的笑声像是疯狂的野狗,颤抖战栗的同时,还有几分阴险中的偷笑,实在是让人难以感觉舒服。
“没错儿——”
野狗们对于他们的老大,是那样的不顾一切,这种事情,换了别人,如何做的出来?
也只有这群疯狂的杂碎,再加上疯狂的老大,才能够做出这种让人神共愤的事情。
但是,这些管他鸟事儿?
于是这就是一件非常平凡平静甚至是平淡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求生军团而言。
“如果某个传说发光发热的神明觉得自己被人爆菊花非常有辱斯文,那么,就让那个嚣张的混蛋,来找老子的麻烦吧!本大爷,血腥马力,可是不会害怕任何一个敌人的啊!呀哈哈哈哈——”他疯狂嚣张地仰天长笑,有着少年人的那种情况,也有着老谋深算的那种毒辣,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这个王八蛋,总是能够在最恰到好处的时候,变得让人热血沸腾,这个世界啊,不正是少了太多的激情么?
“万千磨难于一身,如此遭遇,不如如此罢了,老子的崽子们,还不至于看到别人的蜡像金身,就吓的连腿肚子都不能活动哦!”侧身而立,一脸邪笑的马老大身材修长,胳膊上的疤痕条条林立,肌肉块块隆起,左手倒握在他的佩刀上,一副大将出征前的飒爽模样,真是让人佩服和羡慕。
“说的没错儿!”
“老大万岁!”
“万岁——”
马老大咧嘴一笑,极尽邪恶地说道:“yu~s?女人,老子可是带着一群男人在那里战斗啊!可不是什么连腿脚都活动不开的废物!”
“混蛋家伙们——”
“呀哈——”
“准备大干一场了吗?”
“嗷嗷嗷嗷——”
“嘿嘿嘿嘿,这真是盛装舞会的大时代啊。这种风潮涌动的感觉,如何能忘哦。”
魔王之王的魔力还是那样的诡异和强大,海盗船上的男人变得更加彪悍。什么太阳神,什么神庙,什么狗屁神明预言世间公正,那些都是臭,什么都比不上自己的老大一刀两断,什么都比不上领袖的大手一挥。前呼后拥,瞬息之间决胜天下,这就是征战的酣畅淋漓,那种一路向前的胜利,才是整个求生军团所赞叹并且佩服的!
这一切,就是人生的最大目标!
“魔、魔鬼!”
伊丽莎白可以骂马老大是魔鬼,血腥马力也的确就像是魔鬼一样在那里蛊惑着众生为他效力。像是没有意识的蚂蚁,只是不停地劳碌着,最后的结局,不过是极少数的大蚂蚁